這次帕魯跟任天堂的事
這幾天下來看了滿多說彼此間法律的事
就說一下我對帕魯跟任天堂的看法
另外這篇文章算是我幾天斷斷續續打出來的,可能哪邊資料會有錯跟我說一下
先說我帕魯是第一批發售就買了,雖然打到第二塔主就沒玩了
總之就任天堂這次是踢到鐵板了,而且帕魯是大獲全勝。
這次帕魯是抄了任天堂,但不是一直在說的玩法抄襲而是抄襲設計,
這是我認為帕魯現在一直在刻意混淆的觀點,因為玩法確實不應該去限制,但這次帕魯是光明正大的抄襲設計。
先說我認為所謂的設計,就是當你在看到類似的東西時候,能夠藉由這個設計直接想到對應的東西,比如有段時間迪士尼一直宣傳的米老鼠三圈圈,只要你看到卡通裡的三圈圈你不會想到 樂一通 卡通頻道 甚至是 茶杯頭,而是會直接連想到米老鼠,這就是我認為的設計。
目的就是獨立出我的產品,以及逐漸累積獨屬於我產品的知名度。
那寶可夢的設計是什麼呢?是抓寶?是回合戰鬥?是可愛的角色設計?還是 8 個關卡頭目的設計?
我認為是丟球。
試想若沒有丟球抓寶,丟球戰鬥,丟球闖關,還能一口咬定是寶可夢作品嗎?
寶可夢本傳本質上就是傳統 JRPG 那套,旅行,戰鬥,招募隊員(這部分可能沒那麼相似),然後跟更強的敵人戰鬥,而正是丟球這動作把寶可夢跟其他作品分割開,這也就是寶可夢的設計。
這份設計不單是有丟球動作就是寶可夢,而是在上述遊戲中的流程,都是藉由球來交互的,可以說寶可夢的 IP 是建立在球這一個載體上。
回想一下過去寶可夢這種可以將路上敵人招募成夥伴的 抓寶類型,種類繁多像 數碼寶貝 D Q怪物仙境 女神異聞錄 甚至是 ARK 流亡者柯南 都是這種類型,而寶可夢撇去整體風格設計,就是以球作為交互媒介這點從抓寶類型中獨立出來。
而現在任天堂要告帕魯的點就在這裡,可以說如果帕魯其中互動的媒介不是球,而是方塊水晶 子彈 符咒 抑或是 陀螺,又或者他的球不是對半打開,而是 打開四辦 螺旋分解 或是球部分打開變成怪物模型之類,任天堂都沒有任何理由告帕魯。
而帕魯不止抄到,還把這個設計當作是重點宣傳,回去看帕魯 YT 官方帳號,現在他們第一部有關帕魯的影片就是如何抓帕魯,就是直接用球去抓。
當時大家對帕魯的印象也不是有一款優質的抓寶大世界遊戲能玩,而是寶可夢 GTA ,如果GTA 能讓玩家在遊戲裡做現實不能做的事,那帕魯就是讓玩家做寶可夢裡不能做的事,像是開槍 壓榨 甚至肢解,但這一切的核心就是他必須是寶可夢世界,而他用球證明了他是。
說回這次任天堂會失敗的主因,其實就是他的專利申請的很完整,有多完整?就玩家必須使用球召喚夥伴與敵人戰鬥,然後敵人也能用球收服(招募),同時當你把敵人體力削弱後,對他收服機率會提高……等等,你在寶可夢本質裡標準的流程核心都有包辦。
但也是因為太過於完整,所以像這次帕魯把其中的部分去掉,在法律上來說他只能是很像但不違法。
任天堂也知道站不住腳,所以才在告帕魯前趕緊申請新的專利,其實也不是真的新專利,是把上述那個寶可夢專利分割出來,最主要是把剛剛提到球的部分給分出來,我想是因為只要帕魯完全把這部分去掉,帕魯就會是卡通版的 ARK ,跟寶可夢就真沒多少相似了。
但是這單獨分出來的部分又真的太廣泛,專利局不讓過才是情理之中。
所以說帕魯違不違法?各方面來說都沒事,但明眼人都看得出他就是在利用寶可夢的名氣來做宣傳,否則這遊戲也不會有這麼大的知名度。
不過帕魯會爆紅也不單單是利用寶可夢的知名度,他本身也是做到了寶可夢未曾做到的部分,不單單是什麼在寶可夢世界開槍這種,我自己是認為是與寶可夢一起生活,畢竟寶可夢本傳我們與其說是跟寶可夢一起旅行,不如說我們只是帶著寶可夢出門打架,真的一點生活感都沒有,像我就很喜歡寶石版的秘密基地,至少在裡面的時候才有我是生活在寶可夢世界的感覺……
我想即便帕魯把所有不合家歡的要素都去處,帕魯依舊會紅,畢竟這是一個未曾開闢的部分,而現在寶可夢也出 Pokepia ,真正的生活在寶可夢世界,雖然沒辦法知道到底是不是帕魯把他逼出來的……
老實說我一直蠻尊敬任天堂的,尤其在遊戲開發這方面,就任天堂其實有非常大量的專利,但某種程度上是開放專利給大家共用的,我知道的只有之前白貓的事任天堂才主動去告。
我忘記是在哪篇採訪裡看到的(我找不到),大概是說任天堂一直把專利當成是盾牌,不希望因為他們的專利影響到開發者的創新,所以除非真的越界,否則不會去起訴。
所以這次任天堂跟帕魯事件才會很好奇,實際上帕魯是做了什麼才搞到任天堂來開告……
老實說其實邊查邊在擔心自己對任天堂的濾鏡,會不會影響到我對這次事情的判斷,但結果感覺還是帕魯的鍋,只是任天堂在法律上確實沒有佔理,輸的一塌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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