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只有我知道台灣尼古喵喵的內容無法可管嗎
尼古喵喵目前無法可管,
下列原因。
NCC目前無法像管制有線電視那樣,對OTT(如Netflix、Disney+、LINE TV等)進行實質的行政管制與裁罰。 [1, 2, 3]
主要原因在於「無法可管」。台灣現行的《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等「廣電三法」,其規範對象只涵蓋無線電視、有線電視、衛星電視等傳統媒體,並不包含透過網際網路傳輸的OTT影音服務。 [3, 4]
目前NCC對OTT的管轄權限與進度如下:
1. 現狀:僅能靠「自律行為」引導
因為缺乏明確的法律授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目前主要採取「軟性法律(Soft Law)」輔導機制。他們主要是邀請串流業者簽署由 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協會 (NMEA) 等單位訂定的自律規範,例如要求業者自主做好節目分級、完善家長控制鎖(PIN碼)以及處理基本的消費爭議。 [5, 6, 7]
2. 「OTT專法」立法卡關多年
為了解決這個法律漏洞,NCC 在多年以前就陸續擬定了《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俗稱OTT TV專法)草案: [8, 9]
納管方式:草案規劃改採「層級化行為管理」,要求在台灣有實質營業關聯的大型串流平台(如 Netflix 等)必須在台灣設立代理人、定期向 NCC 申報用戶數、點擊流量及營業額,並確保內容合法授權。 [7, 8, 10]
外界疑慮:由於草案涉及要求業者申報營業額與點擊流量等公司商業機密,不僅引發國內外業者群起反彈,更被批評可能侵害言論自由、把跨國繳稅的外商逼走。 [2, 4, 7]
3. NCC 內部停擺雪上加霜
即使近年 NCC 持續將修訂「OTT TV專法」納入年度法規整理計畫,但正如前面提到的,目前 NCC 委員會議因懸缺完全處於停擺狀態。任何涉及跨網路、跨平台的重大法規草案及政策討論,目前在內部都因「沒有委員」而無法進行實質審議。 [7, 11, 12]
總結來說: NCC 目前沒有法源、也沒有常態運作的委員會可以去管或開罰 OTT 業者。 [3, 11]
[12] https://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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