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壽「置地廣場桃園」超越航高17公尺 桃園市府:建築師對民航局公文解讀有誤
國壽「置地廣場桃園」超越航高17公尺 桃園市府:建築師對民航局公文解讀有誤
自由時報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國泰人壽於中壢區高鐵站區推出「置地廣場桃園B區」商辦,建物高度為59公尺,工程已經大致竣工申請使用執照中,卻傳出建物位處航高管制區內,已超過規定高度17公尺;對此,桃園市政府建管處長莊敬權表示,這起案件是因為對民航局公文的認知落差,設計的吳姓建築師認為,依規定建築物超過60公尺才要檢附文件審理,便將高度設計為59公尺。
據悉,「置地廣場桃園B區」申請建照時,由長豐工程顧問(股)公司發函給民航局詢問限高問題,民航局公文第二點雖然提到,「查本案場址位於依「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所劃定之桃園航空站圓錐面(高距比1:20)範圍內,請依相關規定辦理。
但公文第三點也點出,本案場址爾後若有興建計畫高度(含屋頂突出物)60公尺以上者,請提供標示基地位置之地形圖、經緯度(WGS84系统)、基地高程及建物高度等資料予本局,俾利評估儀航程序。
吳姓建築師收到公文後,認為只要符合第三點就可以申請建照,因此在2020年申請建照時,將高度設計為59公尺,當時的建築師公會建築師審查時,也認為符合公文規定,而在建管處行政審查時,比對公文認為沒有問題,因此也核發建築執照。
莊敬權也解釋,桃園航空站圓錐面就像古羅馬競技場,距離航空站越近,高度限制就越嚴格,而「置地廣場桃園B區」高度設計為59公尺,但依其所在位置計算,容許最大高度只有42公尺,也就是說雖然國泰人壽按照建照規定興建,但仍超標17公尺,未來除非民航局能同意國泰人壽補救方案,否則勢必要拆除。
莊敬權也提到,以往桃園航空站圓錐面內建築一律檢附測量結果,所以不曾發生這樣的烏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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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錯公文真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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