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1300萬金條被騙光 抓到車手「倒賺」近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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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記者署名: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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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朱姓富商遭詐騙集團以假投資騙走10根、總重5公斤且價值1300多萬元的黃金,檢警事後雖追回9根,但仍有1根不知去向,高姓車手被當成替罪羔羊,不但要被關3年8月,還因國際黃金價格飆漲,朱男原本僅損失130萬,但法官依黃金現值計算,判高男應賠220萬餘元。
判決指出,朱姓富商於2024年3月,遭自稱「鄭子賢」、「孫悟空2.0」的詐騙集團成員以股票高獲利為由設局,朱男深信不疑,雙方約定於同年9月4日下午,在朱男住處交付高達500公克共10根、總市值高達1300萬餘元的黃金。
高姓男子充當一線車手,攜帶偽造的「宏遠證券理財存款憑條」及假工作證登門,順利將這批沈甸甸的5公斤黃金取走,並隨即轉交給上游成員隱匿去向。檢警獲報後展開鐵腕追查,雖幸運幫朱男攔截並發還了其中9條黃金,但仍有1根500公克的金條已被詐團變現、不知去向。
刑事部分,高男被依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定讞。朱男隨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針對失蹤的500克黃金索賠;然而,由於近年國際金價大暴漲,朱翁於2025年12月起訴時,依台灣銀行牌價計算,黃金的價值已從案發時的130萬元,瘋狂飆升至220萬4千元,前後差額高達90萬餘元。
高雄高分院審理時,高姓車手主張富商已經領回9條黃金,自己只弄丟1條,因此只需賠償案發當時總價的十分之一、即130萬餘元,企圖賴掉因黃金暴漲產生的90萬元價差。
但法官引用最高法院實務見解指出,物之喪失請求金錢賠償,應以「起訴時之市價」為準,認定朱男起訴當日的台銀牌價確實為220萬餘元,因此判高男應賠這筆錢,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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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所以你買正二的時候要刪APP抄心經,NV員工出獄以後發現持股漲破雲霄
詐騙集團幫你保管怕你賣飛了居然還求償差額,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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