糞水排放起衝突!新北男「徒手挖鄰居眼球」捏爆 一審重判1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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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署名:蕭沁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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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蕭沁梅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09 14:5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09 14:59
新北市雙溪區去年發生驚悚挖眼案,2名簡姓、連姓男子長期因糞水排放問題發生爭執,4月間某日簡男認為連男疑似在偷窺他,2人於屋外再度爆發口角。簡男因舊恨加新仇,一氣之下竟持刀攻擊連男,見其奮力掙扎反抗,又拿石塊狠砸其頭部、徒手挖出連男雙眼,導致連男險些喪命。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簡男至今未道歉,還試圖避重就輕,犯後態度不佳,最終依殺人未遂罪判處14年6月有期徒刑。
舊恨加新仇!狠男持刀砍鄰居還「怒挖眼球」捏爆
判決書指出,簡男與連男為鄰居關係,但雙方長期因糞水排放問題不合,去年4月16日,簡男又將排泄物糞水排放至連男家周邊,連男憤而向環保局檢舉,簡男也因此懷恨在心。隔日上午8時許,簡男上廁所時覺得疑似被人偷窺,再次與連男爆發口角,簡男因舊恨加新仇,一氣之下竟持水果刀朝其上半身揮刺,連男見狀奮力抵抗,2人也在拉扯過程中雙雙倒地。
然而,簡男仍不罷休,又拿起石頭朝連男頭、臉重擊,甚至徒手將連男的雙眼挖出,隨手往地面一丟,直到連男無法反抗才停手。事後,簡男為減輕刑責,未立即撥打119,反而先去警局「自首」,所幸連男經緊急開刀後,成功撿回一命。
犯後態度不佳!恐怖鄰居涉殺人未遂 一審重判14年半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簡男否認有殺人犯意,辯護律師則稱,簡男在挖出被害人眼球後,就停止攻擊並前往警局自首,應給予減刑。不過法官認為,連男案發後雙眼失明,腦部也遭到重創,無法到庭參與審理,僅簡男單方面說詞,不應全然採信。
此外,簡男辯稱他只用手指「輕輕一戳」,連男的眼球就掉出來,說詞明顯避重就輕。法官審酌後,認為簡男種種手段作為,都足以使人喪命,且犯後未曾展現絲毫悔意,至今仍未對被害人及其家屬致歉或賠償,最終依殺人未遂罪判處14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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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腦部重創、雙眼失明 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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