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製茶師也分不出!梨山茶驗出越南茶 高雄茶商獲判無罪
老製茶師也分不出!梨山茶驗出越南茶 高雄茶商獲判無罪
自由
2026/07/11 10:5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某老字號茶行遭農業局抽驗,發現其高價販售的「台灣梨山茶」竟混摻越南茶,劉姓茶行老闆被檢方依食安法起訴,但法官認為一般茶商肉眼與口感根本無法分辨境外茶,且劉男事後追溯退貨的反應合乎常理,判決劉男無罪。
判決指出,高市府農業局於2024年5月16日,前往劉男經營的茶行進行市售國產茶品抽查,將店內標榜「來自台灣梨山茶」的包裝茶葉送驗,不料檢驗結果出爐,該產品竟被鑑定為「境外茶」。檢方認為劉男涉嫌以低價越南茶攙偽、假冒台灣茶欺騙消費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取財未遂及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等罪嫌將其提起公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劉男極力喊冤,堅稱這批茶葉是他2022年間以每斤1000元的價格,向南投傅姓茶農所購入,自己經營茶行多年,根本沒有進口境外茶,完全不知道裡面被摻了越南茶。
法官綜合相關事證後發現,劉男向南投茶農購入30斤茶葉,實際分裝成每包150公克的梨山茶共124包進行販售,分裝數量與購入總重完美相符,並沒有混摻越南茶的空間,且劉男於2 024年5月份再度向傅姓茶農進貨春茶30斤,但6月份得知前批茶葉被驗出「境外茶成分」後,他第一時間不是銷毀證據,而是急著打電話向茶農質詢,並將剛買的30斤春茶「全數退貨」。
此外,有多年經驗的陳姓製茶師傅到庭證稱,境外茶與國產茶外觀、氣味相似度極高,「就算是長期從事茶葉買賣的茶商或茶農,通常也無法單憑外觀、氣味或口味辨識是否混有境外茶」,必須仰賴科技檢驗才能現形。
法官審酌,檢警並未在茶行內搜出任何越南茶葉或調配證物,製茶產程又非劉男一人能全程監控,不能排除是上游或種植端出問題,在「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下,無法認定劉男有主觀詐欺與假冒食安犯意,因此判決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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