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開放美國毒蘋果入台 吳思瑤:放寬「芬普寧」藥殘標準非「芬普尼」
自由時報
網傳開放美國毒蘋果入台 吳思瑤:放寬「芬普寧」藥殘標準非「芬普尼」
記者許詠晴/台北報導
衛福部日前提出「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草案,規劃將蘋果「芬普寧」(
Fenpropathrin)藥殘標準從0.5ppm放寬至3.0ppm,卻被網傳放寬6倍芬普尼(Fipronil)藥殘標準。對此,衛福部今(13)日強調,「芬普寧」與「芬普尼」兩者為不同藥品,若有心人士繼續散播錯假訊息,將依法查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邀請教育部部長鄭英耀、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林靜儀、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許輔列席就「校園食品安全把關機制及致癌油事件因應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質詢時提到,致癌油尚未釐清之際,近期又出現錯假訊息,稱食藥署放寬蘋果農藥「芬普尼」殘留標準,讓人民吃美國出口的毒蘋果,根本並非事實,放寬的是「芬普寧」並非「芬普尼」,兩者藥品完全不同,且政府是基於科學把關,而非台美關稅協定被迫放寬,顯見疑美論再次被操作。
林靜儀表示,台灣向全世界進出口各式蔬果、食品等,不同國家種植農產品使用藥品也不同,所以衛福部定期檢驗農藥殘留標準,並非只針對某一些國家。她也說,面對錯誤資訊或蓄意散播謠言,食藥署將發文給相關平台業者查處。
衛福部今日也透過新聞稿澄清,食藥署修正蘋果殘留容許量的農藥為「芬普寧」,並非報導所稱的「芬普尼」,兩者為不同的農藥成分,不應混為一談。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均是基於國內外資料、毒理資料、田間殘留試驗及國人膳食攝取情形進行風險評估,並不存在所謂的美國壓力或政治交換,更與「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無關。農藥「芬普寧」於蘋果的標準為111年由業者提出申請增訂,依要求提供符合用藥規定的殘留試驗資料進行評估,符合國際做法,也反映實際用藥,並非「放寬標準」。
衛福部同時警告,臉書等社群平台散布相關不實訊息,食藥署將彙整貼文內容及相關事證,函送所轄地方主管機關依法查處;同時函請Meta公司依平台規範儘速下架相關不實貼文,防止錯誤資訊持續轉傳。任何未經查證、無事實依據的臆測或影射,不僅誤導社會大眾,更可能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有關散播食品安全謠言或不實訊息的規定,請各界審慎查證及發言,切勿任意散布或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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