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農藥日本下修台灣放寬至6倍 消基會籲衛福部完整公開科學依據
蘋果農藥日本下修台灣放寬至6倍 消基會籲衛福部完整公開科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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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宛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日前公告《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草案,將蘋果中農藥「芬普寧(Fenpropathrin)」農藥殘留標準由原本0.5ppm提高至3ppm,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消基會今天舉行記者會指出認為,事件的爭議核心並非「3ppm是否立即造成中毒」,而是「政府為何要將容許量大幅提高?」—提高至6倍的科學理由何在?是否已有充分醫學、毒理學及暴露評估支持?呼籲衛福部應完整公開科學依據。
針對此次芬普寧殘留容許量調整,消基會提出四項具體訴求:
1.公開提高容許量至6倍的完整科學理由,說明醫學、毒理學及法規依據。
2.公布完整風險評估報告,包括ADI、ARfD、膳食暴露及敏感族群評估。
3.公開專家會議紀錄及利益迴避資訊,讓社會了解決策過程。
4.建立重大農藥殘留容許量、MRL調整公眾參與制度,於涉及大幅放寬容許量時,應辦理公聽會、公開說明會及風險溝通,而非僅以行政公告方式辦理。
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指出,同樣是蘋果的芬普寧農藥殘留容許值,日本厚生勞動省在2021將標準從5ppm下修到2ppm。我國在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通常比日本更嚴格,為何不選擇日本的標準2ppm而要選擇3ppm?是否顧慮到美國標準是5ppm,所以才放寬到讓大部分美國蘋果都可以進口?作為對比,草莓的容許量從1ppm提高到2ppm,為何蘋果要放寬到3ppm?
多種微量農藥同時存在,對人體可能造成累積危害。鄧惟中認為,食藥署不能只說「健康無虞」、卻沒考慮累積殘留的問題。消基會爬梳資料,發現只要美國提出、政府就會配合修改,甚至還會「要五毛給一塊」,政府必須公布中間的討論過程與學理依據。
鄧惟中認為,日本厚生省是根據技術的進步調整,但政府此次放寬的用意比較像是讓美國水果可以進口,付出的代價卻是消費者。如果這次放寬到3ppm,是否會讓國產蘋果的容許值也提高到3ppm?為何要讓台灣的消費者接觸更多的農藥?而非協助進口國降低用量?他認為主管機關必須說清楚。
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指出,農藥殘留容許量雖不是毒性標準,但卻是一項食品安全管理標準。因此,每一次提高容許量,都代表政府允許市場上的食品可以殘留更多農藥。主管機關若認為必須調高標準,就應公開回答:為何原本0.5ppm須提高? 國內外農業使用方式有何改變? 是否因出口國農藥使用方式改變? 是否因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標準修正? 是否因新的毒理資料證明人體可耐受更高暴露量? 若沒有上述科學依據,社會自然會質疑,提高標準是否只是配合進口需求,而非真正基於消費者健康。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629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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