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農藥標準放寬6倍挨轟 石崇良曝「農民要求的」:這數字可證明沒美國壓力
這我就不懂了
食藥署好像在玩文字遊戲
因應美國農民要求,台灣放寬蘋果「芬普寧」農殘標準 6 倍,消基會質疑不符科學依據
裡面也提到:
本案是因應美國農民的用藥與出口需求,由美國住友化學委託跨國顧問公司向台灣提出進口容許量申請。
也就是說
食藥署說的是:都是源於農民或業者的要求
但把美國兩個字去掉了
然後告訴你說沒有美國的壓力..........
芬普寧的容許殘留量我覺得可以討論
但玩這種文字遊戲大可不必
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記者署名:
黃天如
3.完整新聞標題:
蘋果農藥標準放寬6倍挨轟 石崇良曝「農民要求的」:這數字可證明沒美國壓力
食藥署修訂蘋果農藥「芬普寧」殘留容許量,外界有聲音批評是受美國壓力所致,衛福部長石崇良今(15)日表示,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都是源於農民或業者的要求,再送專家會議討論出來的,「如果是受到美國壓力,我蘋果農藥『芬普寧』的殘留容許量應跟美國一致,但事實證明並非如此。」
衛福部食藥署日前公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將蘋果農藥「芬普寧」的殘留容許量由先前的0.5ppm放寛至3ppm,整整放寛了6倍之多,故遭外界質疑是因《台美對等貿易》(ART)棄守國人的食品安全。
石崇良說,今年4月21日食藥署發布調整的農藥標準中,共涉及174個品項,其中120個品項屬國內生產製造,另有54個品項是進口產品;以上這些都是有農民或業者就其需要主動提出來,經過專家學者討論,最後才調整發布。
以蘋果為例,早在111年就有農民與業者向食藥署提出申請要調整,後經食藥署邀集專家學者討論,決定將蘋果從(莓果類)中獨立出來,單獨訂定「芬普寧」標準,最後才在今年(2026)1月預告、4月公告放寛「芬普寧」在蘋果上的殘留容許量。
石崇良進一步補充,對照其他相關國家,日本蘋果的殘留容許量是2ppm、韓國是3ppm、美國則是5ppm。若我們是受到美國的壓力改訂標準,相關標準應該與美國一致才對,但事實證明並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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