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作證「電話聽見她慘叫不要」!法官調對話紀錄抓包「情侶吵架」 救了男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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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作證「電話聽見她慘叫不要」!法官調對話紀錄抓包「情侶吵架」 救了男大生
2026/07/18 09:50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趙姓男大生和同班同學到南投畢業旅行,夜宿飯店時,被同班女同學小美(化名)指控性侵未遂,但高雄高分院法官比對監視器與LINE精準通聯紀錄後,證實小美控訴前後矛盾,且小美男友聽見哭喊時趙男早已離去,二審法官維持無罪判決。
判決指出,趙姓男子與小美為同校同學,2023年5月24日,兩人和班上同學在前往南投縣進行畢業旅行時入住飯店,當晚7點21分,趙男趁著小美獨自回房休息之際,單獨進入房間和她獨處,並於7點32分許離開,前後共待了11分鐘。
事後小美痛哭指控,趙男當時強行闖入假借上廁所,卻突然抓住她的雙手強壓在床上,還一邊強脫她的外褲、掀開上衣,甚至說出「我想要」等語,所幸她死命用腳踢開反抗,對方才未能得逞。
小美在男友和同學陪同下向南投警方報案,趙男落網後坦承當晚確實有進房獨處,也曾對其他同學透露過「有用她、有碰到身體」等語,但堅決否認有任何強制性交未遂的犯行。趙男辯稱,當時是小美用IG撥打電話叫他過去的,他絕對沒有在房間裡做出任何違反女方意願的踰矩行為。
高雄高分院釐清案情時發現,小美在警詢時先聲稱「感覺有被生殖器插入」、「內褲被扯掉」,但到了檢方偵訊及法院審理時,又突然改口稱「沒有插入、內褲沒被脫、只有摸大腿內側」,前後證詞不一。
而小美男友出庭證稱,當晚與小美講電話講到一半時,突然聽到電話那頭傳來女友驚恐反抗、大哭喊「不要」的聲音,他才會嚇得趕緊掛電話拜託其他同學衝去房間救人。但法官調閱飯店自動校時的監視器,確認趙男
在當晚7點32分就已經背著背包冷靜離開房間,而男友的手機LINE通聯紀錄卻顯示,兩人直到7點36分才開始撥打第一通視訊電話。
法官更進一步查出,男友在通話前曾傳訊「對不起,我剛剛不應該那樣兇你」,顯見兩人當時正因男女感情糾葛激烈爭執。因此,小美事後蹲在牆角激動哭泣,極有可能是與男友吵架所致,無法證明與趙男有關。
此外,雖然同學宣稱在現場發現不明內褲,但警方並未扣押該證物,且監視器顯示趙男進出房間服裝整齊,毫無倉皇逃跑之情,在沒有任何DNA檢體等物理證據支持下,單憑女方有瑕疵的單一指述,依法難以將其定罪。二審法官認為一審判決無誤,檢方上訴理由不足,依法維持趙男無罪判決,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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