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沙拉油重創食安!陳其邁:油品查驗是
事實上
於法於理
中央政府有1000000000%的源頭管理責任
地方政府主要還是負責擦屁股,治標不治本
且在源頭不出問題的情況下
過度稽查檢驗反而是浪費公帑兼擾民
於法
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
第 2、9、15、18、21、30 條規定
食安問題不只由衛服部負責
而是採跨部會源頭聯防
農業部: 負責農、畜、水產品在「生產端」的源頭管理
經濟部: 負責工廠的清查與管理,避免工業化工原料流入食品鏈
環境部: 針對可能被誤用於食品的「高風險具毒性化學物質」(例如蘇丹紅、三聚氰胺等)進行流向管制,從源頭就鎖死,防止流入食品加工業
進口食品原料必須向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
如果被驗出農藥殘留超標、重金屬或含有禁用成分,一律在邊境退運或銷毀,進不了台灣
針對高風險原料(如某些肉品、蛋品),以前中央政府甚至會派員到出口國進行實地工廠審查,確保符合台灣法律標準
食品中能放什麼原料、不能放什麼,法律界線畫得非常清楚
且設有食品追溯追蹤系統(非追不可)
如果業者在原料端「以假充真」、「摻偽假冒」或引入有害物質
除了最高2億元罰鍰、歇業停業處分外
還有最高7年的刑責
若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於理
在食安管理上,有一個核心鐵律:
「源頭防堵的成本,永遠遠低於末端補救的代價。」
拿過去的蘇丹紅為例
假設「進口 10 噸的蘇丹紅辣椒粉,分裝並製成 50,000 瓶麻辣醬流向全台市場」
食品原料源頭檢驗
因10 噸原料屬於同一批次,通常只需要抽樣幾件進行化驗
單次高精密檢驗費用約4,000~8,000 元
倉儲費用與卡關時間(約 3~7 天)是主要成本,約數萬元。
如果發現超標,直接拒收、退運或銷毀
損失完全由上游供應商或保險承擔
單一事件總花費估算頂多就十幾萬元。
流出市面後再抽驗
10 噸原料已經被打散流竄全台
地方政府必須派出多組人力,「重複購買、重複抽驗」數十件產品
檢驗費用隨之翻數十倍且問題原料已被稀釋更難驗出
中下游業者要負擔回收與物流成本
法律行政罰鍰與商譽代價
單一事件總損失可達數十億元,這邊還沒算民眾誤食的傷害
簡單說
依法律規定,中央政府必須做好源頭管理
講道理
純靠市面抽驗只是「救火隊」行為,而且成本爆炸高、民眾都中鏢了效果非常差
落實原料源頭管理才是「防火工程」,花費最精省,性價比最高
依法講理都是執政的民進黨賴政府要負完全絕對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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