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稱稽查專案油廠都是中央指定 食藥署:地方也有主動權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林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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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稱稽查專案油廠都是中央指定 食藥署:地方也有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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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油脂案引爆全台食安危機,外界質疑主管機關過去稽查竟都沒有發現異常,甚至多次都沒抽驗到中聯油脂,台中市以「聯合專案稽查油廠由中央指定」甩鍋中央,但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強調,除中央的稽查專案外,「食安法」也明定地方主動有執行食品稽查、抽驗的義務。
近期外界質疑,食藥署過去對油品的稽查專案都沒有抽驗到中聯油脂,台中市政府回應指出,歷年中央食藥署與地方油品聯合專案稽查,稽查油廠均由中央指定。
王德原說,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確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定,有進入製造廠所執行現場稽查、抽驗的義務,因此食品稽查、抽驗是地方衛生機關本來就要依據法規職權執行的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在必要時也可以做相同的稽查、抽驗。
因此,王德原強調,食品稽查、抽驗一直以來都是中央、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分工對各食品業者類別進行稽查作業,中央有跨縣市全國性的專案,各地方政府也依據轄區特性不同,有不同的稽查重點,且衛生局執行查核過程中,有必要也可以抽驗,中央也從未阻止或禁止。
王德原提到,中央專案會由中央依掌握的食品業者表現情況、歷來稽查結果、履行食安管理時有無異常結果擬訂等,參考多方資訊並綜整後決定要稽查哪些業者,並分配給22縣市執行,有時候會指定,有時會讓地方衛生局自行選取,端看當次專案規劃。
不過,王德原強調,雖地方衛生局執行中央專案時,食藥署區管中心會通知衛生局將抽驗到的檢體送到委託的認證實驗室檢驗,但不代表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不能進行抽樣或檢驗,衛生局執行中央專案之外,對於相關食品稽查、抽驗也都具有主動權與執行義務。
另食藥署今日公布中聯油脂案相關油品下架回收情況,截至今日上午11時,7批不合格批已下架回收共計2771.2公噸,其餘批預防性下架共計5314.9公噸,下游受影響業者家數維持在1322家,並未新增其他下游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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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嘻嘻
這算是自爆吧?? 哈哈哈
中央最大 中央指定 沒錯啊 笑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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