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瓶性侵、蠟滴生殖器」 小三聯手友人囚禁性虐人夫遭重判
「酒瓶性侵、蠟滴生殖器」 小三聯手友人囚禁性虐人夫遭重判
● 《ETtoday新聞雲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鍾姓女子和已婚救護員阿偉(化名)搞婚外情,疑因自認感情被玩弄,先約阿偉到飯店談判,並找來黃姓男子協助,在房內對阿偉以酒瓶、辣椒水、蠟燭滴生殖器等方式性侵,對他下藥並性虐待多日,還將過程拍下,被告上法院。全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鍾、黃犯行重大,各依犯2人以上共同以藥劑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強制性交罪,各處9年徒刑,又犯2人以上共同對被害人施以凌虐並錄影而強制性交罪,均處8年10月。
判決指出,鍾女和人夫阿偉交往,衍伸出感情糾紛,鍾女因而在2023年12月13日約阿偉前往新北市某五星級飯店見面談判,並找來黃姓男子協助。
當天一等鍾女和阿偉入住客房,黃男也立即進房,並命令阿偉脫掉衣服,要他自己拿紅酒瓶、長條物品、辣椒及黃瓜等物品性侵自己,鍾、黃兩人還以辣椒水噴灑阿偉的生殖器、腹部、肛門及大腿,並強迫阿偉吞食不明藥物,對阿偉強制性交得逞,直到16日9時許才准許阿偉離去。
沒想到同日晚間8時許,鍾女又再度約阿偉見面談判,阿偉被迫開車載著鍾女和黃男前往另家4星級飯店,入住後阿偉再次被凌虐,遭兩人用情趣用品皮手銬、棉繩等物品綑綁,並以按摩棒、手指侵犯,鍾女還將蠟燭融蠟滴在阿偉的生殖器及身體部位,導致阿偉因痛苦全身抽搐呻吟,黃男則用手機將犯罪過程拍下,這次又凌虐到17日早上約9時30分才放阿偉離去。案發後阿偉不堪受辱,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鍾女坦承與阿偉是婚外男女朋友,但控訴她被阿偉強暴,所以為了與阿偉談和解,3人約在飯店,但阿偉表示他有老婆、小孩,叫她不要提告,她有請阿偉離開房間,但阿偉不走,而她只有住宿、吃飯跟睡覺。
黃男則辯稱,鍾女因遭阿偉性侵,當天狀態很差,所以阿偉愧疚地留下來陪鍾女,因阿偉不忍看鍾女自殘,就自願接受噴辣椒水,後來和解談不攏,因此阿偉自行以酒瓶性侵自己,希望取得鍾女原諒。
不過阿偉控訴,案發時鍾女一直吃藥、自殘,還拿修眉刀劃他身體,他的妻子也因接獲鍾女通知得知這件事,而他於14日凌晨就被餵藥,全身昏沉無力睡著,到了早上8點想上班離去,鍾女卻說「你不讓我玩高興,我就不讓你走」,指侵他後還問「高潮了沒」,16日上午回家後鍾女仍不放過他,只要沒接電話,鍾女就來家中找他,並跟他妻子說「我要他(阿偉)以後隨傳隨到」等等,對鍾、黃兩人犯行指證歷歷。
妻子也證稱,當天她陸續接到鍾女的來電,得知阿偉被扣在某處,鍾女表示阿偉除了有她這個小三外,還有小四、小五、小六等語,鍾女認為阿偉欺騙她的感情,所以要修理阿偉,並沒有提到遭到性侵。
法官檢視相關人證、物證,認為案發期間黃男、鍾女還不斷找其他人進房,讓阿偉身旁隨時有人,連到櫃台及超商領錢時,黃男都緊跟在旁,可見阿偉並非出於自願,另阿偉經驗尿也含有安眠藥物等情,判定鍾、黃對阿偉實施2次加重強制性交行為,且犯罪時間長達數日,手段激烈、情節嚴重,犯後又否認犯行,毫無悔意,把過錯與責任推給阿偉,對他造成二度傷害,判鍾、黃各依犯2人以上共同以藥劑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強制性交罪,各處9年徒刑,又犯2人以上共同對被害人施以凌虐並錄影而強制性交罪,均處8年10月。可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722/3205639.…
色字頭上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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