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食安法規漏洞 媒體人:把所有責任集中盧秀燕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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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食安法規漏洞 媒體人:把所有責任集中盧秀燕公平嗎?
郭運興 2026年07月24日 10:38
中聯毒油案延燒,行政院多次為責任歸屬槓上台中市政府。對此,資深媒體人錢怡君今(24日)表示,《食安法》採取三級管理制度,本來就是建立在業者誠實申報、自主管理的基礎,地方政府依法可以稽查、抽驗,但法律從沒要求必須定期、高頻率查廠。今天如果法律明明沒規定,也沒有要求地方政府承擔全部防弊責任,卻把所有政治責任都集中在盧秀燕,這公平嗎?真正失焦的是整個食安制度以及中央主管機關應該承擔的責任。
錢怡君表示,這幾天,很多人急著把這次食安事件的責任全部推給台中市政府,甚至把矛頭直接指向盧秀燕。但只要真正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看過一遍,就會發現,這樣的說法與現行法制設計有很大的落差。
錢怡君表示,《食安法》採取的是三級管理制度:第一級是業者自主管理,第二級是第三方檢驗,第三級才是政府稽查。換句話說,現行制度本來就是建立在業者誠實申報、自主管理的基礎上,而不是要求地方政府二十四小時監督每一家工廠。
錢怡君指出,更重要的是,《食安法》並沒有強制規定地方政府多久必須查廠一次,也沒有明定抽查頻率、抽查比例或固定查核方式。
錢怡君質疑,地方政府依法可以稽查、抽驗、裁罰,但法律從來沒有要求地方政府必須靠定期、高頻率查廠來防堵所有食安事件。既然法律沒有賦予地方這樣的法定義務,現在卻把所有責任都推給地方政府,這公平嗎?
錢怡君強調,真正值得檢討的,反而是中央主管機關。因為食安制度如何設計、哪些業者必須檢驗、最低檢驗週期如何訂定、重大食安事件如何處置、何時啟動全國性下架回收與風險管理,這些都是中央主管機關依法肩負的重要職權。
錢怡君說,如果社會認為這次事件暴露了制度漏洞,那最應該回答人民的,正是中央政府
為什麼制度會留下這麼大的缺口?為什麼多年來沒有修法補強?當重大食安事件發生時,又是依據什麼標準作出相關決策?
錢怡君說,令人遺憾的是,現在卻有不少政治人物、名嘴、側翼與網路輿論,把整起事件簡化成「都是台中市政府的錯」。這種論述,不但偏離《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制度設計,更讓中央主管機關有機會淡化甚至規避自己依法應負的責任。
錢怡君強調,食安事件當然應該究責,但究責不能選擇性。今天如果法律明明沒有規定地方政府必須固定多久查廠,也沒有要求地方政府承擔全部防弊責任,卻把所有政治責任都集中在盧秀燕身上,那真正失焦的,不是地方政府,而是整個食安制度以及中央主管機關應該承擔的責任。
依法可抽驗 所以8年0次 高頻率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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