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拍公廁激戰「性愛照外流」!正妹誣告前男友性侵 反遭判3年
外拍公廁激戰「性愛照外流」!正妹誣告前男友性侵 反遭判3年
ETTODAY
2026年07月26日 12:13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女大生小美(化名)與男網友阿傑(化名)短暫交往期間,在性愛時拍下裸照,沒想到過了4年,小美發現這些照片被阿傑散布在網路上,憤而提告,阿傑也因此被依違反個資法處6月徒刑,需賠償小美40萬。不過小美又控訴阿傑當年趁約她外拍時對她性侵,並偷拍這些猥褻照,然而經檢方調查後不起訴,小美反而被阿傑告上法院,日前判決出爐,士林地院判小美犯誣告罪,處3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美於2019年就讀大學間與阿傑在網路上相識,兩人進而交往,並相約在淡水海關碼頭附近男廁、阿傑住處激戰,過程在小美的同意下,阿傑拍下小美的性愛裸照。之後兩人於同年分手,2023年阿傑又經歷另一段感情的破裂,這時他正巧看到小美在社群平台十分活躍,突然回想起兩人當初分手的不愉快,竟將當年的性愛裸照散布到社群媒體。
小美經網友通知,發現自己的裸照被外流,憤而對阿傑提告,法官判定阿傑犯行屬實,刑事上,阿傑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民事上要再賠小美40萬。
然而小美又對阿傑提告,控訴阿傑性侵她2次,其中一次是在2020年冬季某時,阿傑邀約她到淡水海關碼頭外拍,並幫她準備外拍服裝,卻趁她在男廁換衣服時,衝進廁所性侵她,之後阿傑強迫她交往,並趁她前往阿傑住處時,拿出準備好的衣物跟SM道具讓她換穿,並在性侵她時偷拍猥褻照片。全案經士林地檢署檢調查不起訴後,阿傑也將小美告上法院。
法官審理並檢視兩人對話,發現兩人發生性行為的前1日對話為「妳會介意在海邊愛愛嗎哈哈哈哈哈」、「妳學校哪裡有陰暗的角落我明天想壞壞」、「我想上妳啦」、「那就綁起來塞口球」,小美雖回以「不好吧」、「過度刺激」,但多附上大笑邊哭哭的貼圖,及「超級壞!!!」文字。
另外隔日中午阿傑表示「找到可以壞壞的殘障廁所了」,小美赴約見面並發生性行為後,仍傳送「回家路上小心喔」、「雖然很累但心情很好,是嗎」等語,且在第一次發生性行為2周後,小美又再度前往阿傑住處。與一般被侵犯的受害人反應有別,照片也都是正面、近距離拍攝,且小美在影像中看起來意識清楚等情,法官認為小美指證被侵害的次數、時間前後所述不一,控訴虛偽不實,判定小美犯誣告罪,處3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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