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交被推倒爆頭慘亡!檢秀「鬆散腦組織」...他拒認罪:正當防衛
義交被推倒爆頭慘亡!檢秀「鬆散腦組織」...他拒認罪:正當防衛
ETtoday新聞雲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男子周志銘被控2022年在北市推倒義交黃男並拖行,導致黃男頭部3度撞地而多處骨折,送醫變成植物人,事發後1年4個月死亡,周男被起訴涉犯傷害致死等罪嫌,台北地院選任國民法官參審,上月(6月)初因周男臨時心臟衰竭住院,改期到今(27日)恢復審理,周男不認罪,辯護律師團請求合議庭分辨,自我防衛的「撥開」,與故意攻擊的「推開」,是有差別的。
▲▼鋪路工人周志銘(黑帽黑上衣斜背包)與義交黃男(黃運琨)爭吵,涉推倒對方並拖行,造成顱骨骨折與顱內出血等重症,變成植物人,並於事發後1年4個月過世,周男今7/27到台北地院出庭不認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鋪路工人周志銘(中)與義交黃男爭吵,涉推倒對方並拖行,造成黃男顱骨骨折與顱內出血等重症,變成植物人,並於事發後1年4個月過世,周男今(27日)到台北地院出庭不認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辯方主張黃男先舉起疏導交通的指揮棒揮向周男頭臉,周男「反射性」撥開,屬於正當防衛,黃男仰倒在車流頻繁的路中央,周男擔心黃男可能遭公車撞擊,所以將黃男「移到」路邊保護安全,黃男在現場說不用叫救護車、到醫院時也意識清醒。
▲▼鋪路工人周志銘(黑帽黑上衣斜背包)與義交黃男(黃運琨)爭吵,涉推倒對方並拖行,造成顱骨骨折與顱內出血等重症,變成植物人,並於事發後1年4個月過世,周男今7/27到台北地院出庭不認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周志銘今(27日)聲稱黃男先動手,他推開對方屬於正當防衛。(圖/記者黃哲民攝)
辯方認為黃男從事發到過世,時間不短,過程中有感染問題、個人病史加上確診新冠肺炎等變數介入,已切斷周男最初行為的因果關連。辯方強調本案是一件「令人遺憾的悲劇」,懇請合議庭謹慎審理,以免造成更多遺憾。
北院選任國民法官於上月(6月)2日開審本案,周男當天開庭前,突然心臟衰竭與肺水腫發作,送醫急診住院,成為國民法官參審制度施行後,被告臨時住院而改期審理首例,他今出庭狀況無異常,多半低著頭瞄螢幕,開完庭被對記者發問「不認罪嗎?有無道歉或賠償?人是因為你『放置』的方式受傷的!」他不回應。
檢方今庭訊形容本案是「失控的雙手,造成破碎的結果」,不只黃男的頭破碎,人生與家庭也碎了,起訴時為避免先入為主,僅記載黃男遭周男推倒後腦著地短暫昏迷後,被周男「移置」到路邊,其實周男是「拽」著黃男胸口衣服「拖」到路邊用「丟」的。
▲▼工人與義交發生衝突,義交被推倒在地後腦勺著地,送醫後陷入昏迷。(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義交黃男於事發後在現場恢復清醒,起初堅稱沒事不想就醫,但送醫後隨即再度昏迷,最後變成植物人。(資料照/記者邱中岳翻攝)
檢方播放道路監視器與警員密錄器畫面,指出黃男當時64歲,因周男粗暴舉動造成頭部撞地3次,黃男原地清醒後,雖拒絕上救護車,一再向同事、警員與救護人員自稱「我沒事」、「我沒有撞到」、「我沒有跌倒」等語,但畫面顯示黃男站不穩、走路搖晃,從口袋取出手機要滑開接聽都有困難。
現場警員用手機拍攝黃男頭頂傷勢給黃男看,力勸他「都腫起來、流血了,還說沒事」,結果黃男被送到醫院,不到2小時再度昏迷,檢查發現他顱骨粉碎性骨折、額骨與頭部雙側頂骨也骨折,顱內大量出血,當天緊急開顱止血減壓,病歷顯示黃男顱內硬腦膜明顯膨出,切開時「高壓鮮血噴湧而出」,黃男術後暫時保命,但事發後4個月,2023年3月24日被宣告為植物人。
檢方說,黃男最後於2024年3月20日,因腦水腫、缺氧性腦病變與肺水腫等重症過世,生前最後一段在護理之家的日子,黃男的日常生活功能量表ADL都是0分,而ADL低於30分,就是極重度失能。
至於辯方主張黃男從事發到死亡的時間跨度很大,有因果關係中斷情形,檢方表示,法醫最初解剖認定黃男死因為「他殺」,偵審期間,法醫補充鑑定意見依舊認定黃男死因源頭「仍是當初的頭部外傷」,個人病史只是加重因素。
檢方經合議庭准許,直接秀出黃男遺照、解剖取出的鬆散腦組織等刺激性影像,都沒打馬賽克遮掩,檢方還口述補充黃男腦水腫嚴重,取出後須靠人為收攏集中才能拍照,庭內眾人剛看完黃男在影片中活生生的樣子,接著就見到解剖台上的遺容,氣氛頓時沉重。
全案爭點除了黃男死因與周男行為的因果關係、周男有無傷害意圖、是否符合正當防衛免責資格,也包括黃男當時擔任義交算不算執勤公務員,合議庭將傳喚現場2位證人、鑑定的法醫師作證,今起連續審理9個工作日,訂於下周四(8月6日)下午2點30分宣判。
本案發生於2022年11月11日下午3點多,現年44歲的周男當時和施工團隊,在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一段137巷口鋪設柏油路面,要在場協助指揮交通的黃男移動到下個施工地點,2人卻吵起來,周男用雙手推黃男胸口,黃男仰倒、後腦撞地,短暫失去意識躺在路中央。
周男向路人說「不用啦(指不用呼叫救護車),他沒事」,再喊話黃男「你不要裝了」等語,並以手背拍打黃男臉頰3下企圖叫醒,接著抓起黃男胸前衣服拖到人行道旁路邊,然後又拽住黃男胸前衣服,拖行數十公尺到巷口與大馬路交會處路邊放下。
黃男送醫深度昏迷、手術後住進加護病房,黃妻和兒子怒告周男涉犯重傷害等罪嫌,檢方偵辦認為周男無重傷害黃男意圖,起訴周男涉犯傷害致重傷、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等罪嫌,黃男過世後,檢方於審理中變更起訴法條為傷害致死罪嫌,改為國民法官參審。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727/320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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