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17歲少年還丟包 「惡男」拔車牌肇逃遭聲押禁見
酒駕撞死17歲少年還丟包 「惡男」拔車牌肇逃遭聲押禁見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727/3208638.…
ETTODAY 記者游瓊華、許力方/雲林報導 2026/7/27
雲林縣虎尾鎮26日晚間發生一起死亡車禍肇逃案,17歲陳姓少年騎乘公路車返家途中,遭酒駕累犯、43歲陳姓男子無照又酒駕撞死,陳男肇事後未停車救人,竟拔除車牌、棄車逃逸,還向警方謊報車輛失竊,警方循線於27日凌晨將人逮捕。雲林地檢署訊後認定陳男涉嫌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等罪,且有滅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少年卡擋風玻璃 肇事男拖下車後逃逸
警方調查,17歲陳姓少年26日晚間與同學見面後,騎乘公路車返家,行經虎尾鎮文科路與芒果大道路口左轉時,遭陳男駕車撞上,現場血跡斑斑,民宅鐵門也遭噴濺血跡,死者當時更因猛烈撞擊力一度卡在車輛擋風玻璃上。檢警指出,陳嫌明知少年受傷倒地、可能傷重死亡,卻未停留現場採取救護措施或報警,反而將少年自車上拖下棄置路旁,駕車逃離。
拔車牌棄車350公尺外 謊報失竊仍遭逮
檢警表示,陳男為規避查緝,肇事後拔除並折斷車牌,將肇事車輛棄置於距離事故地點約350公尺處,再向警方謊稱車輛遭竊。不過,警方調閱現場及沿線監視器畫面後,迅速戳破謊言,於27日凌晨1時許將陳男查緝到案,酒測後發現,陳男吐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10毫克;另查出他先前因酒駕遭吊銷駕照,案發時屬無照駕駛。
涉酒駕致死、肇逃等罪 檢方聲押禁見
雲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27日督同法醫相驗,確認少年死因為車禍撞擊造成嚴重創傷死亡。檢方認為,陳男涉嫌未指定犯人誣告、酒駕致人於死、肇事致人死亡逃逸及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且事故後有拔除車牌棄置、謊報車輛失竊等滅證行為,另有相關證人尚未到案,有逃亡、滅證及勾串證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此外,雲林地檢署表示,已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雲林分會啟動關懷機制,主動協助被害少年家屬,提供必要的法律及心理支持。
喝酒撞人還不趕快報警 棄車逃逸 把人拖到旁邊草叢等死 人神共憤
不過台灣司法應該還是會放過肇逃人吧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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