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林內鄉普發3600元須與鄉長合照、驚見競選文宣 檢方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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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林內鄉普發3600元須與鄉長合照、驚見競選文宣 檢方說話了
2026-07-29 15:23 聯合報/ 記者
陳雅玲
/雲林即時報導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普發鄉民生活慰助金,每人3600元,約1.6萬名鄉民受惠,自7月27日起分階段發放。有鄉民反映,領取現金時須與鄉長劉姿言合照留存,現場還有人發送貼有鄉長競選連任標誌的宣傳品,由於年底九合一選舉將至,「感覺怪怪的」、「好像不適合」。劉姿言表示,發放現場全程錄影,希望外界不要過度解讀或擴大聯想。
鄉公所今天在林中國小辦理現金發放作業,場外聚集多名參選人向民眾拜票、發放文宣,場內則由劉姿言逐一發放慰助金,並與領取民眾拍照留存。記者採訪時,也一度發現有人在場內發送印有鄉長競選連任字樣的口罩宣傳品,隨後退至場外繼續發放。
有鄉民質疑,領取慰助金還得與鄉長合照,加上現場出現競選宣傳品,因接近年底選舉期間,容易引發聯想,感覺行政不中立,觀感不佳。
劉姿言解釋,過去發放重陽敬老禮金時,曾發生家屬代領後,長輩卻不知情,或長輩領取後忘記已領,因而衍生爭議,因此此次要求合照存證,作為發放紀錄,並非針對特定對象。
至於鄉民反映場內有人發放競選宣傳品,劉姿言表示,並未在發放現場進行競選宣傳,目前各候選人都會在現金發放地點外拜票,可能是同仁因腳部受傷、行動不便,將物品暫放室內,進出拿取時造成民眾誤會。她強調,整個發放過程都有錄影,希望外界不要過度解讀或擴大聯想。
雲林地檢署表示,針對某鄉鎮利用發放生活慰助金機會,疑有不明人士在場發送某鄉長競選文宣,疑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將指示雲林縣調查站儘速收集相關證據,以釐清是否有違法之虞,並呼籲民眾如有任何疑似違反選舉罷免法情資,請踴躍檢舉,檢舉獎金最高2千萬元。
劉姿言今年4月以國際情勢影響民生、鄉親生活壓力增加為由,提出普發鄉民生活慰助金每人3000元,後經鄉民代表會審議加碼至3600元。鄉公所自7月27日起分3階段發放,第1階段至8月9日在指定地點發放現金;第2階段8月10日至9月9日於鄉公所發放現金;9月14日至12月31日則開放申請匯款或領取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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