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熱門
🍵 八卦 🌡️ 微溫 📰

蔣萬安嗆簡舒培指揮辦案 徐國勇秀《刑訴法》打臉:改姓就忘了很多事?

👤 james7923 (詹姆士Q) 🕐 Thu Jul 30 07:39:07 2026
▲ 8 推 ▼ 12 噓 → 16 回應
分享
🔔 追這個瓜,別錯過後續
挑下面的關鍵字追蹤——只要 爆了有後續延燒,第一時間通知你

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

2.記者署名:

劉秀敏

3.完整新聞標題:

蔣萬安嗆簡舒培指揮辦案 徐國勇秀《刑訴法》打臉:改姓就忘了很多事?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長蔣萬安近日稱,國民黨「萊爾校長」小編韋淳祐涉嫌以AI深度偽造技術合成總統賴清德聲音製作的影片,是他特別拜託對方製作,「有事衝我來」,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指出,既然蔣萬安已公開承認委託製作影片,市刑大就應立即主動偵辦,卻遭蔣萬安反嗆「指揮辦案」。對此,民進黨秘書長徐國勇指出,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任何人」知有犯罪行為都可以告發,所以民代告發是合乎法律規定,自己就被國民黨告發好幾次,蔣萬安怎麼都忘了?「改個姓就忘了很多事情嗎?」

針對蔣萬安稱民進黨議員公開要求警察來辦案,「這難道不是指揮辦案嗎?」的說法,徐國勇今日受訪反問,要求警察辦案叫做指揮辦案嗎?民意代表發現有人有違法行為,叫做指揮警察嗎?「蔣萬安,去把《刑事訴訟法》讀好一點!」

徐國勇指出,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任何人」知有犯罪行為都可以告發,所以民意代表告發有什麼不對?蔣萬安的法律是怎麼讀的?連這一條都沒有讀到嗎?甚至檢察官知有犯罪行為,都可以立即主動立案偵辦,所以檢察官看到報紙有登案子,也可以自動去偵辦,蔣萬安也沒讀到嗎?自己當了41年的律師,即使中間跑去當議員、當立委,但他從來沒有忘記法律,真的很想問一下蔣萬安「中華民國的法律是怎麼規定?」

徐國勇表示,當蔣萬安講這句話的時候,忘記了什麼叫法律?忘記了他的職務是什麼嗎?民意代表去告發是正常的,合乎法律規定,沒有所謂「指揮警察偵辦」的問題,誰都可以告發。每個讀法律的人都把這些記在腦子裡,蔣萬安怎麼會不知道「任何人知有犯罪行為都可以告發」,還質疑民代告發叫做指揮警察,「笑話一樁!」

徐國勇直言,國民黨多少立委曾經去告發,「我就被你們國民黨告發了好幾次啊!」自己被藍委告發的幾個案子,後來都判無罪,「奇怪,他怎麼都忘了?改個姓就忘了很多事情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setn.com/news/1880349

6.備註:

--

看 PTT 原文 ↗ 接著看下一篇 ▶ 原來德國低收入跟高收入最後都齊頭平等耶 🍵 八卦 · ▲84▼6看下一篇 →

🍉 更多相關的瓜

同板/同主題,繼續吃
🍵 八卦 台股這樣算是股災嗎?還是也還好? ▲66▼4 🍵 八卦 獨家影音/反恐菁英熱到睡不著!寢室無冷氣「悶燒32度」 保一:預算不足 ▲155▼29 🍵 八卦 靠譜是支語? ▲104▼12 🍵 八卦 三立又假新聞了!!?? ▲19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