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沒傷害任何人!孫安佐交保滿月...《孤獨搖滾》上身首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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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快訊/沒傷害任何人!孫安佐交保滿月...《孤獨搖滾》上身首開庭
4.完整新聞內文:
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改名孫健豪)涉持有非制式霰彈槍、空氣槍及模擬槍,另被控自製噴火槍,多次在公共場所測試,並將影片上傳社群平台,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公眾等罪嫌起訴。孫以100萬元交保後,曾向媒體強調「我從來沒有傷害過任何人」。士林地院今(30)日首開庭,意味者法庭攻防也將展開。
孫涉持有非制式霰彈槍、空氣槍及模擬槍,並自製具有噴火功能的裝置,前後7次在公眾得出入的場所測試噴火威力,還將相關影片上傳社群平台。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公眾等罪嫌將他起訴。
士檢6月29日起訴移審後,士院召開接押庭。孫安佐面對起訴內容,僅坦承未經許可持有模擬槍,其餘犯行均予以否認。
士院指出,案內已有共同被告及證人的具結證述,另有檢方勘驗報告、槍枝鑑定書,以及同案被告間的LINE對話紀錄等證據可佐,足認孫安佐涉犯起訴書所載罪名嫌疑重大。
法院審酌,檢方偵查已經完畢,相關證人均已具結作證,孫安佐使用、持有的槍械也已遭扣押,因此難認他仍有滅證或勾串證人的可能。
不過,士院認為,孫安佐過去在美國求學期間,曾因非法持有槍枝零件、彈藥等案件遭美方判刑及執行。該案雖因同一事實,經台灣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確定,但他又於民國107年及108年間上網購買本案相關槍枝,仍有反覆實施槍砲犯罪之虞。
法院另考量孫安佐被控持有的槍枝數量、所涉罪名及罪數,若未來均遭判決有罪,預期量刑非輕,依人性不甘受罰的本性,可能產生規避刑責、逃亡的動機,因此認定他具有羈押原因。
士院最終衡量孫安佐已遭羈押一段時間,應已受到相當警惕,再綜合其家庭、身分、經濟能力、涉案分工及犯行造成的危害等情形,認為以一定金額具保,已足以確保後續審理及執行程序,沒有繼續羈押的必要,因此裁定他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另命他在案件審理期間不得接觸同案被告及證人。
孫安佐交保當天,由父親孫鵬前往法院辦理具保手續。孫鵬面對媒體詢問全程未作回應,孫安佐步出法院時則表示「我從來沒有傷害過任何人」,並強調相信法院會作出公正判決。
士林地院今上午首度開庭審理,這也是孫安佐交保後首次為本案站上法庭。至於他對檢方指控將如何答辯,以及法院後續如何調查槍枝來源、性能、相關共犯分工與各項證據,仍有待審理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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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邊窮養富養的都是窮養,中產階級出得起律師跟交保金給小孩容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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