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草侵入民進黨中央黨部砸雞蛋判拘役 上訴認罪仍不予緩刑定讞
小草侵入民進黨中央黨部砸雞蛋判拘役 上訴認罪仍不予緩刑定讞
自由時報 2026/08/01 18: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民進黨中央黨部去年遭丟雞蛋。(資料照)
民眾黨林口黨部前副主任李道翔,去年與友人洪慧治持雞蛋闖入民進黨中央黨部10樓砸雞蛋,並自錄影片刊登於臉書粉絲專頁,台北地院將李男判處拘役50日、洪男40日,得易科罰金;僅洪男上訴,他改口認罪,請求輕判並予緩刑,高等法院雖酌減改判拘役35日,但認為洪男犯罪手段激烈,迄今未道歉或賠償,不予宣告緩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2025年7月20日,40歲李男、65歲洪男2人,預先謀劃闖進位於華山商務大樓10樓的民進黨中央黨部砸雞蛋,但該大樓1樓有管理員管制,下午4時許,2人從大樓後方貨梯想要前往10樓,保全員攔阻詢問,2人謊稱要到3樓的補習班拿東西。
但保全發現2人手持政治標語和穿著,年紀也顯非學生,拒絕其搭乘電梯並報警,警方到場放李男獨自上3樓,但李上樓後卻遲不離開,員警上樓將他請下樓。
2人仍不死心,於周邊徘徊,發現地下停車場無人看管,遂於晚間6點多駕車進入,再搭電梯上到10樓,李男持雞蛋狠砸民進黨中央黨部木製招牌,洪男在旁錄影,當晚李男將砸蛋影片上傳至自己的臉書粉絲專頁,警方循線查獲,民進黨提告,北檢依無故侵入建築物罪起訴2人。
台北地院審理時,2男皆不認罪,辯稱地下室是公共停車場,沒有保全、警察,「誤認」是公共性政黨大樓的開放通道,駕車進入即可自由進出該大樓,到達10樓後只短暫停留於梯廳,沒進入辦公室區域,砸蛋是為了陳情,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但法官認為,保全與員警已明確告知2人是管制區,2人仍執意侵入,顯非不知情或誤認,言論自由並非毫無界限,認定有罪,量處李男拘役50日、洪男40日。
檢方與李男未上訴,洪慧治針對量刑提起上訴,並於二審時改口坦承犯行,請求輕判並給予緩刑。
高等法院認定,洪男二審時也認罪,犯後態度已與一審時不同,酌減改判拘役35日;但考量洪男的犯罪手段顯然過激,且於警詢、檢偵、一審時仍矢口否認犯行,犯後仍心存僥倖,且迄今未和解或賠償損害,不宜緩刑,因此仍不宣告緩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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