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5月即拒收中聯問題粗油未製成產品 非食安法通報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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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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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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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5月即拒收中聯問題粗油未製成產品 非食安法通報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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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5月即拒收中聯問題粗油未製成產品 非食安法通報義務人
2026/8/2 09:14(8/2 09:26 更新)
油品示意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日電)外界質疑台糖涉事先知情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台糖今天表示,公司於採購大豆粗油原料前送驗時發現檢驗不合格,因此拒收、未將原料帶回,也未製成產品,依法非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的通報義務人,與南僑等廠商情況不同;台糖今年已檢驗32件原料及大豆沙拉油商品,結果均符合標準,台糖油品安全無虞。
台糖今天發布5點聲明。第一,台糖製賣食用油已一甲子,除了從美國進口黃豆榨油外,因不足額而外購的黃豆粗油原料,歷來都採公開招標。
台糖強調,履約過程中均嚴格把關,進貨前台糖會先到供應商端封槽採樣,送第三方公證單位(SGS)檢驗,待檢驗結果合格後才准許供應商將封槽內的油品運往台糖精煉成沙拉油。
第二,今年此項粗油採購為300萬公斤,由福懋得標請中聯代工出貨。台糖5月11日赴台中中聯公司進行取貨前送驗,5月15日下班後才取得檢驗報告得知苯駢芘(BaP)為14.7ppb、高於規範標準2ppb,5月18日上班日台糖即告知福懋,粗油不符合提貨標準而拒收、將油留在台中,後福懋換貨給台糖。
5月21日第一批粗油原料採樣檢測苯駢芘(檢測結果1.6ppb)檢測合格,於5月27日交貨,6月11日第二批採樣檢測苯駢芘(檢測結果0.9ppb)檢測合格,於6月18日交貨,二批合計201萬4000公斤,第三批因中聯油脂成品苯駢芘超標事件爆發而無交貨。前2批粗油原料經精煉後成為沙拉油,後續送檢皆合格。
第三,今年自驗12件、主管機關驗20件,苯駢芘都低於標準。台糖已自行送驗5件黃豆(未驗苯駢芘)、2件大豆粗油、1件大豆沙拉油,皆符合相關檢驗及衛生標準。中聯油品事件爆發後,前述兩批向福懋採購而製成的沙拉油,台糖日前已配合政策採預防性下架,並於7月9日暫停相關包裝生產作業,並主動擴大成品檢驗4件,均符合標準。
台糖說明,今年因中聯油品事件爆發後,7月8日食藥署抽驗大豆沙拉油(留樣品)8件、7月11日高雄市衛生局抽驗大豆粗油1件及大豆沙拉油(完整包裝)11件,衛生主管機關共檢驗20件,檢驗苯駢芘均合格,台糖沙拉油本身品質安全無虞,僅因配合政策採取預防性下架。
第四,台糖強調,未進貨問題原料,也並非食管法所要通報的「食品」範圍。根據食管法第3條第1款「產品」及「原料」分屬不同概念,中聯油脂供貨的是粗膠原油,是製造食品油脂的原料、並非產品,不適用同法第7條第5項的通報義務,台糖並無違法。
台糖指出,此批粗膠原油「原料」自始至終被鉛封在賣方廠內,台糖因檢驗不合格而直接「拒收」,從未進入台糖公司的供應鏈、工廠、倉庫,也未進行任何運送或加工,以上兩點與南僑等其他業者是自主檢驗自身食品產品,而發現檢出苯駢芘不符規定的情況完全不同。
第五,經濟部7月28日派國營事業司及政風處赴台糖公司小港廠,查核今年上半年所有的油品(原料、半成品)進出來源與貨單,確認有無用到可疑的油品或半成品,台糖所言確實與資料相符。(編輯:潘羿菁)115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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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半成品超標7倍也不知後面繼續做油是變多還變少
另外有去查這批台糖沒收的流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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