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速要120 才有資格開內側車道???
萬年老問題
原 PO 討論的是國道內側車道
而國道沿線其實都有標示提醒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既然用途已定義得很清楚
使用邏輯就很簡單
“有超車需求就使用,完成超車後就駛離”
不論目前時速多少
只要中線車輛比你慢
確認安全距離後就可切入內側車道完成超車
超車完成後再依安全情況回到中線或外線
當然
變換車道時必須避免速差過大影響其他用路人
“使用內側車道的資格,應該是無超車需求”
並非錶速已達110或120 km/h
就能一直行駛在內側車道行駛
(除非持續超車中)
當然
先不討論所有車道都塞滿的情況
若中線車流密集
暫時無法駛離內側車道
那就必須維持“使用超車道”的邏輯行駛
以高於中線車流的速度持續超車
等有安全空間後再回到中線
至於是否超速的問題
那是執法機關依法認定的範圍
但內側車道完成超車後應駛離
我認為仍是每位駕駛都應遵守的最基本原則
全球國道系統內側車道存在的目的
是為了提升整體車流效率
而不是作為固定速度巡航的車道
因此
我反而好奇
為什麼有些人會認為
只要錶速或時速達到110、120 km/h
就可以一直行駛在國道內側車道?
你有一直在超車嗎?
最後祝大家行車平安、一路順暢。
萬年老問題
法規對於國道內車道的使用資格寫得明明白白
然後這些自以為高尚從不檢討自己的用路人就是喜歡拿著“標示”去挑戰“法規”
原原PO下面就有人貼法規了就不另貼
以下來看看經典的自我催眠幻想
標示:“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使用邏輯:“有超車需求就使用,完成超車後就駛離”
到底誰告訴你是這樣解讀的?
那高速公路為國道
使用邏輯是不是只有國家政府能使用?
真的是不要自己亂解讀亂幻想
法規都告訴你使用資格了
提升車流效率說也很奇怪
你已經頂速的就是最高效率了
把內側空出來就是為了給超速仔方便而已
真的是不要講得一副為了大義
如果覺得國道太慢就去提修法
如果覺得只能超車就去提修法
不要在這邊搞奉公守法的人好嗎
臺灣就是這樣把守法的人當白癡
一群認知障礙社會化能力不足的人在霸凌遵守社會規則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