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露營「採野菇吃下」送醫!家長討2萬7:需兒童諮商 律師傻眼了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周亭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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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露營「採野菇吃下」送醫!家長討2萬7:需兒童諮商 律師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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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夫妻日前帶小孩前往露營區露營,孩子自行採摘營區內的野生香菇,在食用後上吐下瀉送醫,家長隨後向營主索討醫藥費、轉診費及護理師媽媽的「一對一看護費」1萬2000元,甚至因不滿紅包金額與禮盒,更要求再加1萬5的「兒童諮商費」。對此,律師林智群發文吐槽,還好不是在國家公園;不少內行人也提醒,切勿私下給錢,以免成為無止境的災難。
採野菇上吐下瀉 家長列清單索賠「看護費+諮商費」
律師林智群昨日發文提到,「一個家庭到露營區露營,小孩採了野菇吃壞肚子,結果要求露營區老闆負責?還好不是在國家公園裡面,不然就要聲請國賠了。」
據悉,該營區下雨後長出野生香菇,顧客小孩採摘食用後送醫。營主當下先給了2000元作為看診費與營位費退款,但對方後續再提出兩大賠償要求,包含堅持轉診至大醫院的救護車費用,及本身是護理師的媽媽請假3天照顧小孩、每日4000元,共1萬2000元的「看護費」。
由於營區保險專員評估,該狀況不在公共意外險理賠範圍,建議雙方和解,所以營區老闆包了3600元紅包,並附上知名品牌餅乾禮盒寄去對方家;不料,對方收到後質問,「紅包就這樣了嗎?」並以缺乏誠意為由,考慮再追加小朋友精神損失費及一對一兒童諮商,7次共1萬500元的費用。
對此,林智群忍不住吐槽,以後辦公室要加註警語,「本律師辦公室垃圾桶裡面的東西都不能吃」、「洗手台的洗手乳有毒」、「馬桶的水不能喝」,且中文字旁邊還要寫上注音符號。
網友炸鍋「批家長未盡責」 提議:反告偷竊、毀損、敲詐
看完這個案例,網友們紛紛回應,「不採不吃野生動植物是常識吧」、「小學就教過,野生菇都不可以吃」、「他媽還是護理師咧,連這種常識都沒有嗎」、「到底哪來的勇氣敢吃野生蘑菇」、「這個應該可以直接告發家長,未盡監督保護之責,讓社會局來教訓家長了吧」、「太扯...家長未盡照顧未成年子女之責」、「小孩是小孩,父母是巨嬰」、「我以為只有開車才會遇到碰瓷」、「這應該是老闆可以反告侵佔吧!場地是營主的營地上的東西,產權也是營主的吧」、「直接提告。偷竊,小孩偷了營區的植物,還吃下肚;毀損,沒經過營主同意任意採摘營區內植物;再加個勒索敲詐」。
也有內行人直言,在尚未有判決或清晰協調前,千萬不要有金錢上的交易,明眼人都知道這是要坑錢,「但看是小孩動了惻隱之心往往只會加重無理要求,或許這說法很冷血無情,但請記住『法、理、情』順序,反過來做將是無止境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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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誰給的勇氣...
還好不是更毒的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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