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嫌洗衣機吵!屏東男「一刀刺穿心肺」殺同學 二審維持原判8年
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陳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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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嫌洗衣機吵!屏東男「一刀刺穿心肺」殺同學 二審維持原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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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春日鄉於2023年發生命案!柳姓男子不滿卓姓鄰居抱怨洗衣機運轉聲吵雜,竟拿長刀猛刺卓男右胸,導致卓男心包膜與肝臟遭刺穿深達19.6公分,送醫不治。屏東地院一審考量柳男酒精中毒、且已移轉地產和解,依《殺人罪》判處8年徒刑;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原判決妥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抱怨洗衣機太吵...屏東男遭同學「一刀穿心」亡
判決書指出,柳男與卓男為昔日同窗,更恰巧一同住在春日鄉成為鄰居。前(2023)年1月20日晚間,柳男飲酒後在家中休息,聽見卓男在屋外不斷抗議柳男胞姊家的洗衣機運轉聲吵雜。柳男不滿睡眠遭打擾,步出屋外拍打卓男車輛抗議,卓男見狀揚言索賠,雙方當場爆發激烈口角。
柳男因不滿卓男另起事端,加上酒精催化,竟衝回住處廚房掏出一把長刀,朝卓男右前胸猛力刺入。卓男心包膜、橫膈膜及肝臟遭當場刺穿,傷口深度高達19.6公分。卓男遭重創後仍奮力拔出凶刀並忍痛壓制柳男,呼叫旁人報警,惟經送往枋寮醫院急救後,仍因心包填塞及右側血胸,於當晚宣告不治。
屏東地院審理時,柳男辯稱僅只是嚇唬對方,惟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與警方密錄器,發現柳男行凶後曾大喊「我殺了人」,且下手力道極猛深及內臟,認定其具備殺人之不確定故意。另經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精神鑑定,柳男酗酒逾40年,案發時處於「酒精中毒」狀態,致辨識與控制能力顯著降低,符合《刑法》第19條第2項減刑規定。
屏東地院法官審酌柳男已將名下不動產移轉,登記在卓男子女名下並達成部分和解,依殺人罪判處8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並於刑畢後施以監護1年進行酒癮治療。檢方不服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量刑已充分考量各項事證,尚屬妥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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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115 年度原上訴字第 24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5 年 07 月 23 日
裁判案由: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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