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卦
💨 剛冒煙
❓
嫁出去的女人為啥可以分原生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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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問題:
為啥不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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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其實我不是來罵傳統觀念的財產優先分兒子,甚至完全不給女兒,
我是來稍微支持的 XD
很年輕的時候,我也很罵傳統觀念,
但年紀大了之後,現在有點轉變,
我現在認為,完全不給女兒的話,是過分了,
但如果只是兒子拿多一些... 我變得能理解。
簡單說,我們先不談個案,單就社會常態而言,
大家是否同意,
台灣社會是不是傾向
男人跟女人結婚時,男人的經濟情況應該高於女人?
甚至連女人自己都明顯有這種想法。
那麼,基於這個社會現實,
爸媽優先把財產分給兒子,這不是很自然的選擇嗎?
當多數女人期望男人結婚時要有房子,甚至最好收入也比自己高,
這裡要注意,我相信沒女人會堅持房子一定要男人自己打拼買下,
爸媽送的也沒關係,反正先有房子就對了。
然後轉頭告訴自己的兄弟:
爸媽的房子我也要有份,不是你的唷。
這是不是有點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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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很多人會提出什麼,爸媽生病時,都是女兒在照顧,
用來支持女兒平分遺產,甚至拿更多。
個案來說我相信這說法沒問題,
但就統計來說...
其實我好幾年前,看過一份國家級的民調統計,
該統計倒是顯示,爸媽生病時,是兒子照顧的多唷!
XD
不過這是好幾年前的調查了,
現在不知道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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