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醫師遭控診間摸下體、宿舍強逼口交 台東地院判刑4年8月
心理醫師遭控診間摸下體、宿舍強逼口交 台東地院判刑4年8月
聯合報/ 記者 尤聰光/台東即時報導
台東某醫院一名心理治療楊姓醫師被控利用醫病信任關係,在診間對男病患伸手觸碰下體,並以提供宿舍作為諮商空間為由帶往宿舍後,強迫被害人口交及觸碰私密部位。台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犯罪事證明確,依利用醫療機會性騷擾罪及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及4年8月,合併執行4年10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楊男為台東某醫院醫師,被害人阿峰(化名)為其心理治療門診患者。去年2月18日下午,阿峰(化名)前往醫院接受心理治療特別門診。
法院認定,楊男在診間治療接近尾聲時,先擁抱阿峰,並趁其未預期之際掀開衣物查看身體,之後隔著褲子碰觸下體。阿峰當下表示拒絕,楊男才停止。
隨後,楊男以診間不適合作為私人諮商空間為由,提出提供醫院宿舍作為後續諮詢場所,並帶領阿鋒前往宿舍查看環境。
判決指出,兩人抵達宿舍後,楊男介紹屋內空間,並請阿峰協助以手機處理水電費等事項。就在準備離開時,楊男突然從背後碰觸阿峰下體,遭拒後仍持續拉扯,最後將阿峰拉往沙發,脫下自身衣物,強迫阿峰替其口交,並試圖觸碰阿峰肛門。
法院指出,阿峰事後未立即報案,而是先向友人及伴侶求助,過程中多次表達恐懼、不知如何處理,並透過LINE及與ChatGPT對話尋求協助。法院認為,這些案發後反應,與遭受性侵害後常見心理狀態相符。
法院認為,阿峰歷次陳述就時間、地點、過程等核心內容均大致一致,且有友人證詞、LINE對話紀錄及其他資料相互補強,足以認定楊男犯行。
楊男否認犯案,辯稱雙方互動僅是治療關係,可能因阿峰與男友關係問題而產生誤會。不過法院認為,被告與阿峰間原具有高度信任的醫病關係,卻利用此身分突破界線,且宿舍依規定不得提供病患使用,相關辯解不足採信。
法院審酌,楊男身為醫師,應負有更高專業倫理及保護病患責任,卻利用病患對醫療專業的信賴侵害其身體自主權,使被害人身心受創,犯後亦未坦承犯行,因此量處上述刑度。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96752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