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倒垃圾!嘉義保全怒噴「我不是清潔員」 上班3天秒被開除
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張哲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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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倒垃圾!嘉義保全怒噴「我不是清潔員」 上班3天秒被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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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陳姓男子在嘉義某社區擔任管理員,沒想到才正式上班短短3天,就因為拒絕清理管理室衛生、倒垃圾,甚至對沒帶車道遙控器的住戶怒目相向,當場遭管委會解僱。陳男不服,認為自己遭到無故解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索討2年的薪資。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男確實「不能勝任工作」,管委會終止契約合法,判決陳男敗訴,管委會僅需支付其上班3天應得的薪資與加班費共5258元。
上任3天爆口角 狂飆「我是管理員不是清潔員」
判決書指出,陳男2025年3月17日至嘉義某社區管委會應徵保全,並於3月23日正式上工。不過,到了3月25日交接班時,班長發現管理室內的垃圾沒倒、浴室沒洗、冰箱也沒整理,便提醒陳男要配合輪流打掃。
沒想到陳男聽後當場震怒,高聲表示自己是來當「管理員」,並非來當「清潔員」,拒絕打掃與倒垃圾。總幹事介入溝通,指出若社區電梯或公共區域有臨時突發狀況,管理員亦需協助處理,但陳男仍堅持這不屬於自己的工作範疇。
住戶沒帶遙控器求助 遭瞪狠嗆「自己想辦法」
除了衛生清潔,陳男與大樓住戶的互動也爆發爭執。同日傍晚,一名住戶因車道遙控器沒電無法開啟鐵捲門,急忙打電話至管理室求助,陳男不僅拒絕幫忙開門,還對住戶怒目相視,甚至要住戶「自己想辦法」,最後該住戶只能苦等其他騎機車的住戶經過幫忙開門才能回家,氣得向管委會告狀。
總幹事考量陳男無法配合大樓運作與交辦事項,當天中午便告知「你這樣無法配合,可能就無法聘用你。」陳男當時僅冷回一句「隨便!」隨後雖被通知可提前下班,但他仍待到晚間8時才離去,並拒收當天結算的薪水。
提告討2年薪水 嘉義地院判決出爐
事後,陳男向嘉義市政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未果,便委任法扶律師向嘉義地院提起訴訟。陳男主張管委會解僱不合法,要求確認雙方自2025年3月26日起至2027年3月25日止的僱傭關係存在,管委會須按月給付3萬元薪資及勞退提繳金,並補足相關加班費。
嘉義地院審理時,法官傳喚總幹事、同事及受害住戶到庭作證,均證實陳男確實有拒絕執行管理室基本清潔、拒絕協助住戶開車道門等客觀事實。
法官認為,雇主透過勞動契約欲達成客觀合理的經濟目的,勞工對於所擔任的工作是否勝任,包含客觀能力與主觀工作態度。
陳男拒絕遵守工作規定,客觀行為與主觀意志均已達「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之程度,認定管委會終止勞動契約有據。
針對陳男要求復職及按月給付3萬元薪資的請求,法官予以駁回,判管委會應發給陳男3天任職期間的工資與加班費,共計5258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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