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與國中少女校園嘿咻拍愛愛畫面 認罪緩刑
男大生與國中少女校園嘿咻拍愛愛畫面 認罪緩刑
自由時報
2026/08/09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
男大生涉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及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嘉義地院判刑1年7月、緩刑4年。(資料照)
嘉義一名男大學生結交一名國中少女,兩人兩情相悅,曾在某國小校園兩度嘿咻,其中一次男大生拿手機拍下兩人愛愛畫面,由於男大生涉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及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嘉義地院日前判處有期徒刑1年7月、緩刑4年,須接受1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判決書指出,男大生於2024年底某日,約少女至某國小校園,在未違反意願情況下,兩人發生性行為;2025年4月13日男大生二度約少女到同所國小發生性行為,過程中拍攝與對方性行為性影像。
事發後,男大生因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男大生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並與少女父親達成調解而得宥恕,且提出接受性平教育證明,及少女父親表示同意對他從輕量刑等。
法院審理後認為,男大生明知少女年紀尚輕思慮未臻成熟,並無完足性自主能力,竟無法理性克制情慾,未顧及對方仍處於心智及生理發展均未成熟的少年階段,也未尊重少女父親對女兒保護教養之情;男大生雖未違反少女意願發生性行為,但犯行對少女影響難以一時評估呈現。
法官審酌男大生犯後確有悔意,且願盡力彌補己過,經此偵審程序當知所警惕,予以緩刑,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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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種無知中,最差勁的是『政治無知』。他聽而不聞、視而不見,他從不參與任何政治活動。他彷彿懵然不知,種種生活費用:如大豆價格、麵粉價格、租金、醫藥費等,全都與政治息息相關。他甚至對自己的政治無知引以為傲,挺起胸膛,高聲說自己討厭政治。 這愚人並不知道,基於自己的政治冷感,社會出現了淫業、棄童、搶匪 --更可悲的是出現了貪官汙吏,他們對剝削社會的跨國企業阿諛奉承。 」-- Bertolt Brec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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