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大教授是王八蛋!女博士生一直被摸不忍了...法院認證6次下場曝
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黃宥寧
3.完整新聞標題:
頂大教授是王八蛋!女博士生一直被摸不忍了...法院認證6次下場曝
4.完整新聞內文:
知名頂大博士學程一名王姓指導教授,擔任女學生小美(化名)論文指導教授期間,被控多次在學術討論時觸碰她手臂、大腿及膝蓋。小美事後向友人抱怨「王八蛋又摸我大腿跟膝蓋了」,並稱對方「手還要上來」、「就是很上面的大腿」,相關對話紀錄也成為法院認定的重要證據。士林地院最終認定其中6次觸碰構成性騷擾,判王男賠償60萬元及利息。
小美主張,王男自2022年至2024年間,多次利用兩人進行學術、論文討論的機會觸碰她身體,包括手臂、大腿、大腿上端及膝蓋等部位,讓她感到冒犯、害怕,並因此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醫療費、精神慰撫金及懲罰性賠償金等共215萬4450元。
其中,小美提出與友人的對話紀錄佐證。2023年7月18日晚間7時許,她曾向友人傳訊抱怨
「欸欸欸 王八蛋又摸我大腿跟膝蓋了!!而且還在另一個學妹面前 光明正大的摸 我跟學妹都傻眼了。」
同年8月18日下午,小美再度向友人表示,「我剛剛跟A07討論 又被摸了 大腿上面!!!」「我剛剛又被摸大腿了」,還形容對方「手還要上來 而且摸在口袋的下面一點」、「就是很上面的大腿!!!!」。隔天上午,她又傳訊稱:「我昨天跟老闆討論 又被摸了……」
法官認為,上述對話訊息均是在事件發生後不久所為,傳訊時間及內容與小美指控的事件經過相符。知名頂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重啟調查後,也參酌小美友人觀察她事後狀態及相關陳述,認定王男於2023年7月18日、8月18日確有觸碰小美大腿、膝蓋等行為。
此外,雙方對另外4次肢體接觸並不爭執,包括2022年8月30日學術討論時多次觸碰小美手臂;2023年7月20日多次觸碰手臂及大腿;同年9月5日觸碰大腿上端,以及2024年4月22日多次觸碰手臂及大腿。
法官綜合相關證據後,共認定6次觸碰行為成立。法院指出,王男與小美具有博士論文指導關係,卻在學術討論期間反覆觸碰小美手臂、大腿及膝蓋等部位,已明顯超出教師指導教學的合理範圍。
法官並認為,小美已因相關行為感到冒犯及畏懼,王男的舉動屬於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已影響小美人格尊嚴,因此構成性騷擾。
王男則辯稱,自己並無性騷擾意圖,且兩人在學術討論過程中互動正常,小美當時也沒有表現出嫌惡之情,因此認為相關行為不構成性騷擾。
不過法官未採信此說法,認為判斷是否構成性騷擾,並不以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性騷擾意圖為必要條件;加上兩人具有論文指導關係,存在一定程度的師生權力差距,小美即使當下沒有立即表現嫌惡或抗拒,也不違反常情,不能因此反推性騷擾行為不存在。

▲頂大博士生控指導教授,6次越界全被法院認定 。(AI協作圖/記者黃宥寧製作,經編輯審核)
至於小美另外指控2023年9月11日、11月15日及2024年7月16日另有3次遭觸摸手臂,法官認為,相關指控僅有小美單方面陳述,或只有她與他人的對話截圖,欠缺其他補強證據,尚不足以形成確切心證,因此這3次未予認定。
賠償部分,法院審酌王男對小美具有論文指導關係,相關行為具有反覆、慣習性,並考量侵害情節、小美所受精神痛苦及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因素,分別酌定兩部分精神慰撫金各20萬元,另就部分性騷擾行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加計20萬元懲罰性賠償金,合計60萬元。
至於小美另提出身心科、精神科診斷證明及4450元醫療費收據,法官認為,相關資料雖能證明她曾就診並患有急性壓力反應,但尚不足以證明疾病及就醫與王男的性騷擾行為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醫療費部分未予准許,故判王男應給付小美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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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4 年度勞訴字第 7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5 年 07 月 31 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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