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山鴨頭老闆「余記鴨王」兼業餘拳手 街頭自保反擊反被告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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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何思諭 王華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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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山鴨頭老闆「余記鴨王」兼業餘拳手 街頭自保反擊反被告傷害罪
4.完整新聞內文:
東山鴨頭老闆「余記鴨王」兼業餘拳手 街頭自保反擊反被告傷害罪
記者:何思諭|攝影:王華麟|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發佈時間:2026.08.13 18:23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3 20:31
綽號「余記鴨王」的東山鴨頭店老闆,平時經營小吃生意,同時也是一名業餘拳擊手,曾在明星拳擊格鬥賽中獲得三勝一敗的成績。然而,他日前捲入街頭衝突,遭人砸車後反擊,自認是正當防衛,卻被檢方依傷害罪起訴,律師指出,若對方已收手仍繼續攻擊,恐構成傷害罪。

「余記鴨王」平常經營東山鴨頭店,但其實是業餘的拳擊手。(圖/TVBS)
余記鴨王不僅經營東山鴨頭店面,更是一名熱愛拳擊的業餘選手,店面牆上貼滿比賽照片,平時也持續練習。他在擂台上奮力揮拳,運用腳步閃避攻擊,展現扎實的拳擊功底。由於對拳擊的熱愛,他甚至將運動與自家生意結合,舉辦抗擊打比賽,規則是只要能在三拳之內把老闆打倒就能免單,吸引各路好手上門挑戰,就連星二代孫安佐也曾來踢館。余記鴨王表示,其實一開始只是想做廣告,讓附近周圍區域的顧客來挑戰,沒想到這個活動能引起這麼大的迴響,甚至有拳擊界的職業選手前來挑戰。雖然在擂台上耐打,但遇到街頭糾紛卻意外吃上官司。由於余記鴨王是業餘拳擊手,當下躲過對方攻擊後進行反擊,究竟正當防衛與傷害的界線在哪裡,成為本案關鍵。
防衛?傷害? 律師:對方收手還反擊恐涉傷害
非本案律師黃柏榮指出,正當防衛需要針對現在的不法侵害進行防止,才會成立正當防衛。如果在防止之後,也就是對方收手攻擊的情況下,仍然繼續攻擊或產生互毆,仍然會成立傷害罪。黃柏榮強調,法庭上不會因為職業或體格來判定是否構成正當防衛。余記鴨王為了自保反擊,卻被依傷害罪起訴,未來恐怕還得花費大量精力向法官解釋,證明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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