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博士論文造假…彭文正自訴蔡英文「偽造文書」 法院判不受理確定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
2.記者署名:林孟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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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博士論文造假…彭文正自訴蔡英文「偽造文書」 法院判不受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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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人彭文正質疑前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的真實性,並認為蔡英文未取得博士學位,卻將研究計畫、綱要、課堂報告等資料裝訂後送件國家圖書館,自訴偽造文書罪嫌,一、二審均判決不受理,彭文正提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不受理確定。
彭文正也因論文案被檢方依妨害名譽罪嫌起訴,法院開庭時,彭滯美未歸、無正當理由不出庭,遭台北地方法院通緝。
彭文正提告主張,蔡英文明知自己未依英國倫敦大學政經學院規定,出席博士論文口試審查、完成並繳交博士論文,未取得博士學位,卻因他在政論節目中,報導蔡英文學歷詐欺,蔡英文為使他陷於刑事官司、停止指控學歷造假,便向檢方追加他為加重誹謗的共犯。
彭文正認為,蔡英文追加提告之後,也將自身於倫敦政經學院修業期間提出的研究計畫、研究綱要、課堂報告及對外發表的文章裝訂後,附上電子檔授權書,向國家圖書館送件。時任國家圖書館長曾淑賢明知蔡英文送件的是不實論文,卻仍核准登載、存入台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中,供人下載、閱覽。
彭文正指出,蔡英文確有倫敦政經學院博士論文的假象,導致他於訴訟上、訴訟外遭受嚴重負面影響,自訴蔡英文涉犯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
台北地院一審認為彭文正有無涉及加重誹謗罪嫌,須視他是否符合合理查證的要求,與蔡英文送件並存入博碩士論文系統的論文真實與否,無必然關係。公然侮辱僅為抽象的謾罵,也與論文真偽無關,難任彭文正的法益有因蔡英文的行為直接受害,彭文正既非本件犯罪的直接被害人,依法不得提起自訴,因此不經言詞辯論,判決不受理。
彭文正提上訴,高院二審也指出,彭文正被檢察官起訴後,於審理時是否到庭、未到庭是否遭法院通緝,屬於彭文正個人訴訟行為的決定及法院個案判斷有無通緝的職權行使,彭未遵期到庭而遭法院通緝,與自訴所指的犯罪事實無關。
二審指出,一審判決認為彭文正並非本件犯罪直接被害人,確有所本,並無違誤,仍判決彭文正敗訴。彭再度上訴,最高法院審結後,駁回上訴,本案不受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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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建議去海牙打國際法庭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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