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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藥回家給陳幸妤」衛生局稽查趙建銘診所結果曝 涉違2法遭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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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程炳璋
3.完整新聞標題:
「拿藥回家給陳幸妤」衛生局稽查趙建銘診所結果曝 涉違2法遭開罰
4.完整新聞內文:


前總統陳水扁愛女陳幸妤爆料骨科醫師前夫趙建銘曾拿玻尿酸與類固醇回家施打,台南市政府衛生局14日派員前往趙建銘骨科診所稽查,趙建銘坦承陳幸妤未曾到診所看診卻提供口服藥給她服用,涉違《醫師法》第11條規定開罰2萬元至10萬元。另外診所藥師未在調劑藥品上簽名,違反《藥師法》第18條規定,開罰2000元至1萬元。
趙建銘在陳幸妤連日爆料後,14日首度看診,診所門口下午聚集大批媒體守候,還有許多網友特地到場朝聖,拿起手機拍攝診所外觀,希望拍到趙本人或許姓護理師,但都未如願。趙建銘自認已非公眾人物,在門口貼公告表明不願受訪不願回應。
台南市衛生局14日下午3點派出4名職員直接進入趙建銘診所,抽查相關病歷及藥品交付情形,一查就是2個多小時,直到傍晚5點多才離開診所。
在衛生局詢問下,趙建銘坦承陳幸妤未曾到過診所看診,由自己開病歷,提供口服藥給前妻,遭衛生局認定違反《醫師法》第11條「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規定,並依照第29條,裁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衛生局人員發現趙建銘診所的藥師未在處方箋上簽名蓋章,違反《藥師法》第18條規定,衛生局將依同法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重申,醫療院所務必落實醫師親自診察與病歷正確記載規範,未來將持續加強稽查,若發現任何違反醫療法令情事,定當依法嚴辦,全力維護市民朋友的就醫權益與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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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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