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老無極限!逆女扮法扶律師「偽造法院公文」 騙老爸1761萬
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簡銘柱
3.完整新聞標題:
啃老無極限!逆女扮法扶律師「偽造法院公文」 騙老爸1761萬
4.完整新聞內文:
父女一場,竟成詐騙提款機!台中一名童姓女子,因在外豪擲重金租賃多輛跑車,欠下天價債務,竟將歪腦筋動到親生父親頭上。她一人分飾兩角,冒充「辯護人陳雅琳」、「法扶律師陳欣儀」,自112年起,以處理官司、繳納法院保證金等荒謬理由,在短短一年內狠詐父親新臺幣1761萬2182元。更誇張的是,為求逼真,她還自學修圖軟體,偽造多份法院、地檢署公文書傳給父親「驗貨」,徹底踐踏父女間的信賴關係。
判決指出,童女因在外積欠高額跑車租金,竟將父親當作人肉ATM。她透過通訊軟體LINE,以虛構的律師身分向父親佯稱,為處理她與配偶的家庭暴力官司及各類不動產、汽車貸款訴訟,急需繳納律師費、代書費及法院保證金。
為了讓這場騙局天衣無縫,童女於112年8月18日起,陸續利用電腦軟體偽造「臺灣高等檢察署處分書」、「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通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等多達13份公文書。她甚至精心偽造了「檢察官簡愷復」、「書記官鍾從靜」等印文,再將這些假文件拍照傳給父親,謊稱「案件已在進行中,錢必須快點匯」,導致父親心急如焚,不斷匯款至其指定帳戶。
紙終究包不住火,童父在陸續匯款數十次後驚覺有異,憤而向警方報案。經檢警追查,發現收款帳戶幾乎全是被告本人或相關親友的戶頭,甚至還牽扯進無辜的車貸業務及建設公司帳戶,案情隨之曝光。
全案審理時,童女坦承不諱,坦言所有詐得款項「全部由我本人取得」。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審酌,被告不僅嚴重傷害父女親情,更冒用司法機關名義,嚴重戕害政府公信力,且至今未與父親達成和解。雖無前科,但考量其犯罪所得鉅大、手法惡劣,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未扣案的犯罪所得1761萬餘元全數沒收,若無法償還將追徵其價額。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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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5 年度審訴字第 281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5 年 08 月 06 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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