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熱門
🍵 八卦 🌡️ 微溫 📰

回家以為嬌妻遭性侵急報警! 檢方調查後真相竟「大逆轉」

👤 kent (大屌肯特) 🕐 Wed Aug 19 10:05:07 2026
▲ 13 推 ▼ 0 噓 → 8 回應
分享
🔔 追這個瓜,別錯過後續
挑下面的關鍵字追蹤——只要 爆了有後續延燒,第一時間通知你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黃勝治

3.完整新聞標題:

回家以為嬌妻遭性侵急報警! 檢方調查後真相竟「大逆轉」

4.完整新聞內文:

「陌生男怎會在我房間?」人夫返家撞破姦情,但求償100萬只拿到20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一名人夫在去(114)年4月返抵板橋住家時,驚覺妻子神情異樣,還發現一位陌生男子藏在房間內,對方坦承剛與妻子發生性行為,人夫一度以為愛妻遭到性侵,氣得報警提告,未料經檢調偵查後才發現真相竟是「婚外情」,讓他精神備受打擊,憤而向該男子求償100萬元,法官最終判賠20萬元。

判決指出,事情發生在民國114年4月19日下午2時許,陳姓男子返家後,驚見妻子衣衫不整,察覺不太對勁,隨即進入房間查看,沒想到竟發現一位施姓男子躲在裡頭。

陳男當場質問,施男坦承兩人剛發生性行為,且垃圾桶內還有射精後使用的衛生紙,陳男一時難以接受,懷疑妻子遭性侵,立刻報警並對施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但案情在檢方偵辦後出現反轉,陳男的妻子事後坦承,自己與施男其實是外遇關係,並非遭強迫。新北地檢署因此對施男作成不起訴處分。

陳男得知真相後大受打擊,主張這段婚外情讓他心靈受創,甚至經常做惡夢驚醒,夫妻也反覆為離婚問題爭吵,認為施男明知對方有婚姻關係,仍與其發生性行為,已嚴重破壞夫妻間信任與共同生活,因而提起民事訴訟「損害賠償」,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做為「小王」的施男經法院合法通知後,並未出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答辯。法院調閱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及相關偵查卷宗後,認定施男與陳妻發生性行為一事明確。

法官指出,婚姻以夫妻共同生活為目的,配偶之間互負誠實義務,施男與已婚女子發生性行為,確實已破壞陳男婚姻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侵害其基於配偶關係所生的身分法益,情節重大,因此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法院最終審酌陳男為高職畢業、從事冷氣空調工作,月收入約5萬至7萬元;施男則大學肄業,113年度查無所得,再衡量婚外情對婚姻造成的破壞程度及陳男精神痛苦,認為慰撫金以20萬元為適當,其餘80萬元請求駁回。全案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

--

看 PTT 原文 ↗ 接著看下一篇 ▶ 被問要幫打伊朗嗎? 李在明回 : 「不了,謝謝」 川普怒 : 「你這是甚麼意思?」 🍵 八卦 · ▲109▼11看下一篇 →

🍉 更多相關的瓜

同板/同主題,繼續吃
🍵 八卦 娶陳幸妤的缺點是啥? ▲108▼13 🍵 八卦 毒油案起訴… 3年前就隱匿 15人求重刑 ▲32▼4 🍵 八卦 「說你違法就違法」,有人也覺得可怕嗎? ▲71▼2 🍵 八卦 曾嗆普發1萬「就是買票」 苗博雅今改口:買立院審預算 ▲29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