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給權力不副署?」卓榮泰回韓國瑜:
1.媒體來源:
法!」
卓榮泰也提到:「司法院釋字601號、520號意旨更明確指出,立法院雖有預算刪減權,但不能利用預算手段妨礙其他憲政機關(行政院)依法執行職務。」卓榮泰反問韓國瑜:「請問,您主導的立法院有恪遵憲法、遵守法律嗎?」並指出:「至於憲法37條明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明確賦予行政院院長副署的權力」。
卓榮泰續指:「然若立法院制定的法案違反憲政體制、破壞財政紀律、侵害國家安全、不經民主程序,行政院院長為捍衛憲政體制、捍衛國家安全、捍衛財政紀律、捍衛民主真諦,就有責任不予副署危害國家的法律案。這項權力來自憲法,不是來自哪一個『誰』!」
憲法 第 37 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卓榮泰扯那些「違反憲政體制、破壞財政紀律、侵害國家安全blahblah」,都多餘的。那個跟憲法第37條才真的是一點關係都沒有。
而且有沒有違憲在體制上也不可能是行政機關去認定的,
不然憲法法庭真是不知道幹啥用的
這邊爭議就只有一個:
行政院有沒有權利透過不副署的行為拒絕立法院通過之法案?
就卓榮泰的講法就是: 有,這本來就是行政院的權力。
......我相信連他本人都不認為憲37可以這樣解讀。
如果如行政院上下都相信這樣子才是憲37正確無誤,
我強烈建議從明年開始公民課的教學大綱在提到權力制衡的時候,
把這個條例那入教學內容,
因為這個絕對是我國憲政體制權力制衡上跟其他國家很不一樣的地方,
而且任何上公民課的學生如果你沒特別提醒他們,
他們絕對不可能想到憲37原來是這樣的意涵。
順便還可以補充一段
以前有政府因為朝小野大的關係,受到在野黨的制衡,
就是因為沒有讀懂憲37賦予行政院的正當權力。
這「不副署」的行為在我看起來,問題最大的不是賴清德或卓榮泰,
而是背後那群明知道這解讀方式有問題卻仍然繼續支持賴政府的支持者。
憲法的有效性與憲政體制不是靠起個官員、而是靠全國人民守護,
沒想到卻有一群人正在進行戕害憲政體制的活動 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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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冰棒與綿芽

by ふーみ @fuumii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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