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驚爆狼師!高中生借宿老師家遭摸下體 他一原因嚇到裝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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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驚爆狼師!高中生借宿老師家遭摸下體 他一原因嚇到裝睡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北市某校一名吳姓教師,曾擔任一名高三男學生的導師,後來讓該生到其租屋處借宿,2人同床而眠。隔天清晨,吳師趁以為學生熟睡時,伸手進內褲撫摸其生殖器。學生其實早已醒來,卻怕出聲被誤認「同意」,只能僵著裝睡。士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乘機猥褻罪,判刑1年。
吳師案發時在北市某校任教,過去曾擔任該名男學生的導師及某科目老師。學生因家中狀況,前往吳師租屋處,2人聊天、玩遊戲至凌晨,之後睡在同一張雙人床上,吳師睡在靠牆內側,學生則睡在外側。
孰料,學生指出,清晨醒來後又背對吳師繼續睡,沒多久感覺吳師一隻腳跨到他腿上,接著手逐漸往下移,先隔著褲子撫摸他的生殖器,後來將手伸進外褲、隔著內褲撫摸,最後更直接伸進內褲內持續撫摸。
學生當下因過度緊張、害怕,一時不知道該如何反應,只能僵著身體裝睡。他曾數次小幅扭動,希望讓吳師以為自己快醒了,進而停止動作,但吳師仍未停手。
學生表示,他最害怕的是,若在老師手還放在內褲裡時出聲回應,可能讓對方誤以為自己知道發生什麼事卻沒有反抗,進而被當成「同意」,因此始終不敢出聲。直到實在受不了,他才故意加大翻身動作,接著詢問現在幾點,吳師才將手收回。學生並證稱,吳師之後還曾說出「你很大」、「抱起來很好睡」等語,讓他感到相當不舒服。
學生離開租屋處後不久,隨即透過Instagram向同學求救,清晨傳訊「救我」,之後又發布限時動態寫下「逃出來了」、「以後再也不去他家借宿」、「他是變態」等內容。
法官調查發現,學生案發後也立即向母親及多名同學訴說遭遇。其中有同學證稱,學生描述事情時不斷結巴、罵髒話,情緒十分混亂,甚至感覺快要哭出來;另名同學則表示,曾看到學生眼眶泛淚、情緒激動。學生後續也尋求人本教育基金會協助,並進入校園性平、通報及刑事告訴程序。
吳師到案後始終否認犯行,辯稱當時2人睡在同一張床,他可能因為翻身、睡姿等因素,不小心碰觸到學生;辯護人也主張,學生當時剛睡醒,加上身心疲憊,不排除將抱枕或其他物品碰觸誤認為是老師的手,並認為本案主要是建立在學生單一指訴上。
不過,法官並未採信相關說法。法官認為,學生對於吳師如何將手伸入褲內,從隔著內褲到直接撫摸生殖器的過程,描述具體且前後核心內容一致;尤其「將手伸進褲內」的動作,顯然不可能只是睡覺翻身時不小心碰觸,學生所描述的也是持續「撫摸」,並非單純碰到。
法官也認為,學生案發後極短時間內就透過社群向同學求救,並向母親及多人訴說遭遇,相關證人的描述及學生當時出現的害怕、激動、結巴等情緒反應,都足以補強其證詞可信度。
另外,學生當時正值高三,案發後不到5個月就要參加大學學測,不論是性平調查或刑事偵審程序,都可能影響其備考及生活。法官認為,難以想像學生會在升學關鍵階段刻意捏造如此嚴重的指控,讓自己承受後續調查、訴訟及同儕壓力。
士林地院認,吳師明知學生為12歲以上、未滿18歲少年,仍利用以為對方熟睡、不知抗拒之際撫摸生殖器,構成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
量刑也指出,吳師身為學生師長,本應恪守師道、謹守分際,卻罔顧師生倫常,利用學生留宿機會犯案,嚴重戕害少年身心及人格健全發展;加上犯後始終否認犯行,迄今未與學生和解或賠償取得諒解,犯後態度不佳,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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