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稅制大翻修!明年起可「具結免稅」 特斯拉傳成最大受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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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工商
2.記者署名:
工商時報 陳碧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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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稅制大翻修!明年起可「具結免稅」 特斯拉傳成最大受惠者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年退稅金額高達66億元的電動小客車品項,財政部18日修正發布,增訂自116年1月1日起,國產廠商或進口業者可以申請具結免稅出廠或進口放行,待完成申領牌照登記再辦理銷案。此次修正條文包括第54條之1、第54條之2、第59條之1及第90條等四條。
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自106.1.28起免徵貨物稅至119.12.31止;按照貨物稅條例第12條第4項及第12條之3第2項規定,電動車輛按規定報繳貨物稅,稅率減半徵收;待及消費者購買車輛,並完成申領牌照登記後,再申請退還貨物稅,即先徵後退。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此項作業方式造成廠商資金積壓及徒增依從成本,也增加國稅局與海關徵收、審理及退稅之稽徵成本。因此,本次修正可以減緩企業資金的積壓,免去先為消費者墊款、再向申請退還的流程。單是美系最大電動車商單一年的影響資金就高達近6億元,新增規定後,廠商資金調度可大幅減少8成。市場傳聞,該進口車商即是特斯拉TESLA的進口商。
財政部提醒,電動車業者須於上開車輛進口放行的次月1日起算一年內,完成申領牌照登記,並向進口地海關申請銷案。若無法於規定期限內銷案者,應申請延期銷案,以半年期為限,或先行補繳貨物稅,否則將被補徵貨物稅並取消適用具結免稅事後銷案資格。
官員表示,此次修正本規則是配合實務需要,主動檢討相關規定,以保障納稅義務人權利。據悉,隨著國際汽車市場主流品項正推出更多較小型的電動小客車,未來可受惠於新措施的電動車業者將會愈來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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