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收留前科男進公司 他恩將仇報「激戰」懷孕新婚媳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蔡彰盛
3.完整新聞標題:
好心收留前科男進公司 他恩將仇報「激戰」懷孕新婚媳
4.完整新聞內文:
新竹楊姓男子犯下過失致死案件,面臨民刑事訴訟時,被開公司的陳家收留上班幫他度過難關,沒想到已婚的楊男竟恩將仇報,與陳家已懷孕的新婚媳婦到廁所激戰,事後更毒嗆陳男「判下來也不會給你錢、我還是一樣過得很爽」,陳男憤而求償100萬元,新竹地院認為楊男迫使他「綠帽深箍」,判賠40萬元。
跟太太張女愛情長跑8年才步入禮堂的陳男說,夫妻感情和諧穩定,結婚時楊男還有包禮金2 600元,爸媽公司辦理員工聚餐時也有合照,楊男先前因為涉犯過失致人於死案件,而有民、刑訴訟纏身,爸媽一時憐憫,收留他在公司裡面上班。
沒想到,楊男卻恩將仇報,在爸媽公司裡面人來人往的公開場所,與張女眉來眼去、親熱環抱,更在張女婚後受孕期間發生性關係,而楊男自己也是有妻室的人,居然做出這等事,毀人家庭。
二人不倫交往期間,張女竟然還出錢幫楊男買車,並與楊男小孩一起出遊,宛如一家人一般,造成他精神受創至深,楊男卻絲毫沒有半點悔意。
上月本件訴訟仍在審理期間,楊男竟嗆聲「你到底要瘋到什麼程度?」「判下來我也不會給你錢」「我還是一樣過得很爽啊,雞巴勒」,陳男憤而對楊男求償100萬元。
法官調查,張女與楊男交往期間所發展親密情感關係且發生性行為,坦承趁楊母出門打麻將,二人在楊家擁抱、接吻,然後再去廁所激戰,當時她不知道自己已經懷了陳男的孩子,後來東窗事發,楊男老婆知道了,她還要賠30萬元。
法官審酌陳男提起本件訴訟時,張女即將臨盆,婚姻家庭圓滿、幸福遭到楊男破壞,陳男被迫綠帽深箍,精神上受有痛苦,楊男律師雖提出30萬元善意賠償,法官認為猶不適宜,最後判賠精神慰撫金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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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綠帽深箍久久不能自拔
看了上面的判決書 被告在113年6至7月間就在試探原告老婆 而原告老婆看來並沒有表達
反感並拒絕之意 看來原告老婆也很樂在其中 113年7月中原告老婆自己跑去被告家中跟
被告在廁所用後背式的方式發生性行為 但是沒有射在裡面,沒有、沒有(真的嗎?)
原告老婆於原告115年3月10日(到院日)向本院提起本件訴訟時,即將臨盆
請問各位鄉民 如果不幸遇到這種情形 你會離婚嗎? 小孩歸屬?
原告姓官 原告老婆姓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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