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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前經紀人「手天使」朱翊銘 搜索時弄傷員警判刑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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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前經紀人「手天使」朱翊銘 搜索時弄傷員警判刑2月
〔記者張文川/自由時報〕孫鵬、狄鶯的獨子孫安佐(改名孫健豪),2024年6月因攜帶「火焰槍」至北市信義區夜店,引發側目,警方事後上門搜索時,孫的時任經紀人、曾經當過AV男優、「手天使」的朱翊銘,因在現場拉扯警員,導致鍾姓員警受傷,也被法辦,台北地檢署去年7月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起訴朱男;台北地院審理後,今依傷害罪將朱翊銘判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至於孫安佐,警方搜索時查扣改裝火焰槍身、匕首、彈頭等,移送後檢察官諭令孫安佐3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但經刑事局鑑定,彈頭為空包彈,沒有殺傷力,火焰槍則無從認定是否屬管制槍械,匕首也非管制類刀械,獲處分不起訴。
朱翊銘自稱台灣大學政治系畢業,輔修哲學系,曾擔任過AV男優、酒店公關及「手天使」,也曾2度代表台灣維新黨參選立法委員,並將他的這些經歷列入選舉公報,主要政見是性交易與大麻合法化、下修合法性行為年齡、火鍋不可加芋頭、咖哩飯不可攪拌等,搶佔新聞版面。
台北地院6月底開庭,朱翊銘坦言不是很懂法律實務,辯稱鍾姓員警的傷勢與自己無關,檢察官認為,朱的行為及開庭態度,難以認定他的犯後態度良好,且曾有妨害公務前科被判拘役30日,建請法官判處5月以上刑期。
朱翊銘庭外受訪指出,他認為自己當時的動作,不太可能對警方造成傷害,而妨害公務方面,他不確定警方是否有依法搜索,他不想牽扯親友,才會不配合警方,他沒有妨害公務的犯意,所以採無罪答辯。
法官審理後,今依傷害罪將朱男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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