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李貞秀2.0再現?陸配繳喪失中國籍證明10年才能參選 游盈隆:沒政治考量
防李貞秀2.0再現?陸配繳喪失中國籍證明10年才能參選 游盈隆:沒政治考量
風傳媒
2026-07-16 10:12
劉庭宇
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先前因中國戶籍問題引發爭議,同時年底大選有5名陸配村里長要角逐連任,各界關注陸配能否參選。陸委會今年4月核釋《兩岸條例》有關在台設籍10年的規定,中選會也公告,以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之日算起在台灣地區設籍滿10年,才能參選。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今(16)日說明,未來地方選委會辦理候選人的參選資格,特別是陸配方面,會請內政部戶政司、移民署提供相關資料作為判斷標準,而這是單純的行政作業程序,沒有什麼複雜的政治考量在裡面。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6)日就「115年11月28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務整備、選務中立、假訊息因應作為與公民投票選務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中選會於書面報告指出,如有原大陸地區人民申請登記為候選人,依陸委會115年4月16日令釋及內政部115年3月16日相關會議決議,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將請戶政事務所協助查詢候選人是否有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註記及其繳附日期,以審查候選人是否已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並以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之日為始日起算是否已在台灣地區設籍滿10年。
游盈隆今天上午在立院受訪說明,這是一個很簡單的行政程序處理,陸委會是《兩岸條例》的主管機關,因此中選會尊重陸委會對於陸配居住是否滿10年的重新規定,因此採取新的認定標準。未來地方選委會辦理候選人的參選資格,特別是陸配方面,會請內政部戶政司、移民署提供相關資料作為判斷標準。
媒體追問陸配村里長方面,她們先前被說沒有放棄中共的國籍,如果今天要填選舉公報,應如何註記國籍?游盈隆表示,具結部分「可填、可不填」,不過根據內政部、中選會去年關於施行細則第15條的修正,為了保障或提醒候選人的參選權益,會提醒到有關國籍的問題。游強調,這是單純的行政作業程序,沒有什麼複雜的政治考量在裡面。
黃國昌轟法律沒讓中選會對公投案量說三道四 游盈隆:法律也沒禁止
另外,國民黨、民眾黨預計在年底大選時順帶提出6項公投案,中選會主委游盈隆日前說,考量選務系統承載能量極限,今年公投數量是「1個恰恰好,2個有點多,3個受不了」。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就批評,法律沒有授權中選會主委在這件事情上面說三道四、下指導棋的權利。
對此,游盈隆回應,他有注意到黃國昌的這番談話,他們有自己黨的立場,這個都尊重,法律沒有授權政府機關首長針對業管的業務向社會做說明,法律則是鼓勵機關首長這麼做,「同樣我也可以問,法律有禁止機關首長這麼做嗎?沒有吧」。
游盈隆表示,中選會對於自身要處理的相關業務,比方說公投綁大選,在什麼樣的情況底下可能會造成災難,在什麼樣的情況底下可以兼顧兩者,中選會一方面辦好選務、一方面辦好公投,什麼樣的情況最合適,因此他才會提出Pareto Optimality(帕瑞妥最適境界),社會已經開始在思考這個問題了,選舉、公投都是我們要的,但當綁在一起的時候,到底多少個公投案對民主、社會、選舉最好,國人應正視這問題。
https://www.storm.mg/article/11149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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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這樣瞎機巴下標題可以嗎,法規哪來的"中國籍"?明明就是「大陸地區戶籍」
連媒體都跟民進黨一起整天張飛打岳飛偷換概念難怪一堆死忠仔越來越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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