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醫院台灣籍院長涉性侵女病患!遭控拿
編譯:劉哲琪
日本東京一間醫院捲入性侵疑雲。日本警視廳荻窪署今(26)日表示,依涉嫌不同意性交等罪,逮捕荻窪國際醫院75歲台灣籍院長范育仁。報導指出,他涉嫌將玩具放入一名20多歲女患者的下體。對此,范育仁供稱,相關行為是為了採集細胞,屬於「診療的一環」。
→ greensaru: 採集細胞?拿玩具?騙肖 49.216.105.8 08/26 16:40
話先別說太早,這畢竟都是「辯詞」
日本警方在移送前,都會先初步詢問嫌犯「為什麼要做這種事?」,然後再就所掌握的資料整理並提供給媒體知道
五熊在入境日本後被逮捕時,也是有讓人哭笑不得的滑稽答詢,所以對於這種「採集細胞」說法,基本上早就麻木了...
不過只要懂得思考,原則上:
一、沒有人會用「成人用品」(或「性玩具」)來做這種事,況且效果根本很有限,同時也不像是在做什麼研究
二、要說「沒有開化」的話,一點也不過分
滿足自己的「性慾」是一回事,但問題是病患不會同意,這樣就是侵犯人家的隱私,搞不好還要負擔民事責任
至於與最高法院一○三年度台上字第一八五九號民事裁定中的「范育仁」被告吻合部分,相信是移居日本一段時日了
只是當時的爭產風波,最終是以「上訴不合法」駁回其餘未結部分確定,理由:
兩造之父范木青於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召開家族會議,兩造、訴外人范育材及相關親友均參與,有家族會議紀錄及系爭資產分配計畫可稽。兩造於前案確定判決,就系爭資產分配計畫是否生效一節,乃為認定被上訴人是否不當得利之重要爭點,並經兩造予以辯論後,認屬有效成立,兩造自應受前案確定判決之拘束。兩造及范育材訂立之系爭同意書,雖表明就范木青所有之財產,包括高平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高平公司)股權,採納如附件所示會計師之意見,各所有四分之一之分配案等情,惟因未檢附該附件而無從特定,且同意書所稱范木青財產究何所指,亦非可得確定,難認已取代系爭資產分配計畫。至范木青於九十一年八月書立之廢除系爭資產分配計畫聲明書及字條,因系爭資產分配計畫所載之分產標的,早於八十七年間已非范木青所有,范木青自不可再行撤銷贈與,僅係范木青之居間調和而已,無從廢除前揭系爭資產分配計畫。又九十一年九月之家族會議紀錄,並無被上訴人之簽名,難認對被上訴人發生效力。再者,依系爭資產分配計畫所載,范木青係將其資產贈與兩造及范育材四人,各分配價值新台幣(下同)一億五千萬元之資產,因被上訴人取得資產值達二億二千萬元,高於其餘受贈者,范木青為調整資產持有狀況,決定被上訴人應將溢得資產七千萬元,以現金補償其餘受贈人,所有受贈者並負相互移轉名下資產義務,屬當事人間就財產所為之互易性質,即被上訴人應將其名下之系爭池塘土地移轉予上訴人二人,上訴人則負移轉如原判決附表一所示高平公司股票予被上訴人之義務,兩者間具對待給付關係。系爭池塘已遭其他共有人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出售予他人,被上訴人受領提存款五千四百五十九萬六千三百七十九元,無從履行將系爭池塘移轉予上訴人義務,既係由其他共有人出售,即屬不可歸責於被上訴人之事由,上訴人僅得依分配計算比例,各向被上訴人請求給付出售池塘之價金二千三百三十四萬九千零五十一元。又被上訴人並無行使優先承買權之義務,況系爭池塘原亦有部分登記上訴人名下,被上訴人依系爭資產分配計畫之移轉義務,並非系爭池塘之全部。是以上訴人稱應按系爭池塘土地原作價三億元,做為計算損害賠償數額云云,並不足採。
看來已經沒有本土情結了,想多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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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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