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起色心!醉女搭Bolt強攻帥哥司機「蛋黃區」 強制猥褻判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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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2.記者署名:
張文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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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起色心!醉女搭Bolt強攻帥哥司機「蛋黃區」 強制猥褻判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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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黃姓女子,去年11月清晨5點多與朋友在新北汐止聚會唱歌後,與一名女性友人同搭一輛Bolt(博歐特)多元計程車返家途中,坐在帥哥司機正後方的黃女,酒醉起色心,先探詢感情得知對方單身,接著說「我可以陪你睡覺」,之後再趁他專心開車無暇他顧之際,伸手隔著褲子觸摸司機的下體,再深入內褲直襲重點部位;司機隱忍完成運載服務後,不甘受辱,就近至蘆洲警分局報案。士林地方法院考量雙方達成調解,黃女已經賠償,依強制猥褻罪將黃女判處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仍可上訴。
士林地檢署起訴,黃女與不知情的蘇姓女友人於2025年11月29日清晨5時20分左右,在汐止中興路的好樂迪KTV以APP叫車,搭上Bolt多元計程車男司機阿強(化名)駕駛的計程車,欲前往蘆洲民宅。黃女坐在阿強正後方,途中她先詢問阿強的感情狀況,得知阿強單身,遂進一步表示「我可以陪你睡覺」,以言語騷擾阿強。
之後黃女又利用阿強專心開車、無心旁顧,基於強制猥褻的犯意,先伸右手從阿強後方隔著褲子觸碰阿強的性器官,阿強基於本能抗拒而出手將她撥開,黃女不死心,隨即又隨即又直搗黃龍,將右手強行伸入阿強的內褲內,撫摸阿強的下體,以強暴方式強制猥褻。
阿強結束載客服務後,報警處理,警方依車隊叫客系統,查獲是黃女所為。阿強的廖姓女性友人剛好認識黃女,廖女得知阿強在車上被非禮的事,想起自己先前在精油館工作時,曾經為黃女服務,也被黃女無故觸碰身體。阿強也將此事告訴檢察官,請廖女作證黃女也會性騷女工作人員。
黃女被通知到案,偵查時她否認犯案,辯稱她沒印象司機有擋她的手,她當下覺得是在開玩笑,後來司機的皮帶有解開,她覺得司機不是在掙扎,不認為有強制。但後來黃女被起訴、法院審理時,改口認罪。
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黃女於酒後強行對司機為猥褻行為,造成司機心理陰影及創傷,侵害其性自主決定權,危害社會治安,實屬不該,考量她尚能及時坦承犯行,並與司機成立調解,當庭給付賠償金完畢,金額不公開,獲得原諒同意讓她緩刑。
法官考量黃女素行良好、沒前科、經濟能力等情況,量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予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原則上每月要須到士檢觀護人室報到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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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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