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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約拍裸體大尺度照 肉慾人妻與攝影男多次激戰

👤 ha3810996 (微八嘎囧) 🕐 Fri Aug 28 08:57:0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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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約拍裸體大尺度照 肉慾人妻與攝影男多次激戰

中時新聞網 尹維源

一段看似從攝影興趣開始的男女交往,最後卻演變成多次婚外親密行為,讓原本的婚姻關係徹底失去信任。男子阿澤與妻子小晴於民國111年結婚,妻子婚後因參與活動結識男子阿凱(均化名),雙方從拍照、出遊開始往來,關係卻逐漸升溫。阿澤認為阿凱明知小晴已婚,仍與她多次發生親密行為,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

從攝影出遊開始 關係逐步越界

阿澤主張,小晴於112年認識阿凱時,已明確告知自己是有夫之婦,沒想到兩人後續頻繁聯繫。到了113年阿凱開始替小晴拍攝裸體大尺度的照片,兩人也曾單獨出遊、拍攝親密合照。

阿澤指控,阿凱與小晴多次發生親密行為,部分過程甚至留下照片、影片紀錄。阿澤認為,阿凱明知小晴已婚,仍持續發展超越一般朋友關係的交往,已嚴重破壞夫妻間的信任及婚姻生活,因此依民法侵權行為規定提告,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喊冤「丈夫早已同意」 法院不採信

面對指控,阿凱辯稱,現行法律並非讓配偶可以支配另一半的性自主決定權,且阿澤過去曾同意妻子與女性發生性行為,甚至夫妻兩人曾共同參與具有特殊性質的活動,因此他認為阿澤已同意妻子與第三人發生親密行為。

阿凱主張,阿澤提出的照片、影片涉及妻子的LINE私密資料,屬於違法取得,應排除證據能力;至於裸拍照片,他則辯稱只是完成妻子要求的攝影成果,並無不正當關係。法院認為,相關影像並非阿澤強行窺視取得,而是小晴後來主動將照片、影片交給阿澤,並同意提供作為訴訟資料,因此沒有明顯違法取證情形。

曾有「開放關係」不代表什麼都能做

法院指出,夫妻曾共同參加相關活動,並不代表阿澤已全面放棄婚姻關係所受到的保障。當時夫妻雙方其實已有明確約定,僅限女性與夫妻互動,男性不得與小晴發生肢體接觸或親密行為。因此,阿澤雖曾在特定活動中與其他女性有親密互動,並不能據此推論他同意妻子日後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其他男性發展親密關係。

法院認定,阿凱明知小晴已婚,仍與她多次單獨出遊、拍攝裸露照片並發生親密行為,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界線,破壞夫妻間忠誠、互信及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構成侵害阿澤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法院審酌阿凱與小晴交往時間、親密程度及對婚姻造成的影響後,認為200萬元慰撫金過高,以35萬元較為適當。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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