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70萬補助爭議 「玻璃睪丸」楊舒雅:選擇相對能接受的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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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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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育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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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70萬補助爭議 「玻璃睪丸」楊舒雅:選擇相對能接受的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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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4:26 記者 劉育良 綜合報導
【劉育良/綜合報導】
過去因為「合法要飯」和「玻璃睪丸」等,引發爭議的饒舌歌手楊舒雅,在文化部最新公布的補助名單中獲得70萬元補助,引來網友們質疑,她今天做出回應。
楊舒雅去年為民進黨青年部拍攝影片《我的錢呢?》,抨擊當時總預算砍掉音樂人補助,直言「啊我本來就是要來要飯的嘛!怎麼了嗎?合法的飯你不要嗎?」另外她的歌曲《Ru le男Freestyle》,歌詞提及「我當然能幹你三天不能走路」、「還要幹破你那玻璃睪丸」等,也多次成為其他陣營攻擊的對象。
如今因為獲得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115年「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案—創作新聲類」補助,再次引來議論。楊舒雅今天發聲明表示,她今年2月已不再擔任綠委助理,現在是全職音樂人,這是她第一次申請補助,過往作品都是自費。申請補助的原因是專輯製作所需的資金龐大,一張專輯要數十萬元到二、三百萬元不等,她拿70萬元也僅能負擔約7首歌的基本製作費,其他部分她還要另外籌錢,「補助從來不是全額」。
「你要拿唱片公司的錢出唱片,你就要符合唱片公司對唱片的想像及對藝人管理的標準。你要使用政府的錢出唱片,你就要符合繁瑣的核銷規定與反覆的計畫報告。你要使用自己的錢出唱片,最自由,首先你先有上百萬的錢。找資金說穿了就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選擇你相對能接受的犧牲。」楊舒雅表示,她最不能犧牲的是內容跟表達,所以商業公司不在她的考慮,她相對能接受政府補助案繁瑣的行政流程。
楊舒雅表示要破解大家常有的3個迷思:
1.使用「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 不等於「政治輸誠與效忠」:
事實上政府不得干預作品表達之內容。
2.使用「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 不等於「靠補助生存」:
依補助契約及核銷相關規定,補助金不得用於本人,補助金將全數用於工作人員,依法檢具單據核銷,沒有任何一毛錢會進到我的口袋。所以,我根本無法靠補助生存。我的生存是我另外打工賺生活費。
3.使用「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不等於「不認真養聽眾」/「不具有獨立精神/嘻哈精神」:使用這項補助並不等於被政府收編,因此與獨立與否無關。真正會對內容下指導棋的,是出錢的商業合約,不是這筆需要逐筆核銷的製作費。
楊舒雅最後表示,她的前老闆是立委本人,不是你所謂的「民進黨」,她也沒有黨籍,離職後唯一身分就是「普通台灣公民」。「如果你所謂的『民進黨』是指黨部,那我真的跟黨部沒半點關係。如果你所謂的『民進黨』是指政府,那麼政黨不等於政府行政體系。我的前工作在立法院是民意機關,也不等於政府。但我猜你連你口中的『我是民進黨養的』你都不清楚你在指什麼。要潑我髒水,先搞清楚你想指稱哪一層關係?但不管是哪一層關係,我現在都沒有那種關係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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