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性侵「竹筷插肛門」流血!逼服從12條性奴隸條款 渣男賠100萬
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曾羿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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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遭性侵「竹筷插肛門」流血!逼服從12條性奴隸條款 渣男賠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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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一名陳姓男子透過友人介紹,認識一名年輕女子小安(化名),竟一步步將她控制在自己身邊,不僅透過LINE丟出12條「性奴隸條款」,要求完全服從命令、接受羞辱,還以所謂「制裁」逼她不能離開。小安多次哭求「拜託你讓我離開你」、「我真的好累」,仍持續遭受不當對待,長達數月才在同事協助下報警。刑事部分,陳男二審遭判13年6月;民事判決近日出爐,法院再判他應賠償小安100萬元。
想離開反遭「制裁條款」威脅
判決指出,陳男2020年2月認識小安後,不久便開始要求發生親密行為及進行特殊性行為,同年3月更傳送12條「性奴隸條款」,內容包括必須完全服從、接受羞辱及不當對待,甚至定期傳送私密影像。小安雖一再表達不願意,陳男仍持續施壓,甚至在她提出想離開時,另列出4條「制裁條款」,包括要求將身體打到瘀青、公開羞辱等,藉此讓她心生畏懼。
竹筷造成流血 還逼她「感謝主人」
法院調查,陳男之後多次要求小安前往租屋處,並以綑綁、毆打、強迫裸體、模仿動物姿勢等方式羞辱,期間也有違反她意願的親密行為。其中一次,陳男更拿出2支新的免洗竹筷,拆開包裝後強行插入小安肛門,導致當場流血。另一次事後,小安向陳男表示「很不好、屁股很痛」,陳男卻反過來要求她改口稱「很爽很舒服」,還要她「感謝主人的賞賜」。到了同年8月,小安將遭遇告訴他人後,陳男仍要求她履行最後一次「奴隸義務」,甚至揚言若不赴約,就要到她的工作地點鬧事,小安嚇得躲避,最後在同事協助下報警。
二審判13年6月 再賠100萬元
陳男在偵審期間否認多數犯行,主張雙方曾是男女朋友,並稱部分私密影像是對方自行拍攝。不過法院比對LINE對話、證人證詞及相關證據後,認定陳男確有違反小安意願、侵害其性自主權。刑事一審原判15年,二審改判13年6月;民事部分,法官認定小安所受身心創痛嚴重,判陳男須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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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eurl.cc/EY6xKm 嘉義地方法院110年度侵訴字第36號判決 114.07.11 https://reurl.cc/6XdogZ 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14年度侵上訴字第2080號判決115.05.21 https://reurl.cc/dOyNrV 嘉義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第714號民事判決 11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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