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軍人包棟猥褻女同僚 判1年緩刑5年賠百萬
1.媒體來源: 2026/08/30 中天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陳奕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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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軍人包棟猥褻女同僚 判1年緩刑5年賠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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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林姓現役軍人2025年包棟出遊時,清晨潛入女同僚房間強制猥褻。林男事後退伍並坦承犯行,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去年與同僚前往宜蘭一處民宿旅遊,住宿期間,趁其他人熟睡之際進入一名女同僚房內,對女子做出違反其意願的猥褻行為,女子事後不甘受辱,通報憲兵指揮部並提出告訴。
檢方偵辦時,雖然取得民宿監視器畫面,但影像無法明確確認林男是否涉及侵犯行為,加上女子身上未檢出林男DNA,最終認定強制性交罪證據不足,改以強制猥褻罪嫌提起公訴,林男也因本案離開軍旅生涯。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林男與女同僚進行調解,雙方約定賠償100萬元,目前已支付33萬元,剩餘67萬元則自今年5月起,每月償還1萬元,直到全部付清。
林男向法院陳述,自己高中畢業,目前從事油漆工程,未婚。審理過程中,他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調解。
法官認定,林男與被害女子原為同僚,卻因滿足個人私慾而侵犯對方,導致女子承受身心傷害,也顯示其未充分尊重他人的意思決定自由及性自主權。
法院審酌林男犯後認罪,並已與被害人完成調解及部分履行賠償,認為已有悔悟表現,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另須完成60小時義務勞務,剩餘賠償金則依調解內容繼續履行,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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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想越不對勁
不是沒有驗出DHA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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