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認證林智堅發包無照公司監造新竹球場
這幾天看到黑特板網軍,還有民進黨那些綠蟾蜍不斷拿著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說嘴,也是感到很遺憾,但回頭來認真看看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是針對事實做調查的工作),看完真的會吐血,當年林智堅市府團隊的作為,根本不是什麼「行政疏失」,而是林智堅明知法規卻大開後門,公然違法發包給沒有建築師執照的公司進行監造,這在法律上就算不是貪污、圖利,至少也是「瀆職」!
直接幫大家整理監察院報告認證的「三大自爆黑幕」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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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建築監造「只能是開業建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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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建築法》第13條第1項明文規定:「本法所稱建築物設計人及監造人為建築師,以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為限。」也就是說,球場這種建築物的監造,在法律上只有「依法登記開業的建築師事務所」有資格做!這是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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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林市府神操作:定規矩要「自己全包」,卻發包給「沒資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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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在105年辦理招標時:
1. 在投標須知規定「建築物監造」是「主要部分」(依採購法規定必須由得標廠商自己履行,「不得轉包」)。
2. 同時又規定「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
既然規定得標者必須自己全包監造、不能轉包、也不能共同投標,那投標資格理所當然「只能是開業建築師」對吧?
結果林智堅市府竟然大開後門!
招標資格竟然放寬容許「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來投標,
最後由「不具備開業建築師資格的「艾奕康公司(AECOM)」得標!」
一個依法根本不能獨立執行建築監造業務的顧問公司,竟然拿下了被市府列為「必須自己履行、不得轉包」的監造大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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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拿員工證照當擋箭牌?內政部、監察院重重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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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跟艾奕康事後辯稱:
「我們計畫主持人莊OO有建築師執照而且有登記開業啊!」
內政部跟監察院直接開示打臉:
依《建築師法》第6條規定,建築師要執業,只能設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莊建築師只是顧問公司的「受僱員工」,在法律上根本不能用「顧問公司員工」的名義代表公司去承攬執行法定監造業務!
監察院結論定調:
林市府讓不具開業建築師資格的艾奕康得標,「違反建築法第 13 條規定,且與政府採購法第 37 條規定未合,核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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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想問那些青鳥跟號稱清白的林智堅:
市府裡面那麼多工務專業人員、採購法專員、法制處、政風處,會連最基本的《建築法》跟《採購法》都不懂?
1. 明知法規限制,為何投標資格要為特定非建築師顧問公司量身放寬?
2. 明明規定「不得轉包、不得共同投標」,卻故意給一家「法律上根本無法以自己名義合法監造」的公司得標?
讓連法定監造資格都沒有的工程顧問公司來監造球場,難怪最後驗收與施工爛成那樣,紅土埋廢棄物、排水不良、球員撲接直接報銷!
這已經不是一般的行政瑕疵了,身為機關首長,放任底下一路違法開後門、違法發包,這不是瀆職,什麼才叫瀆職?
檢調單位看到監察院報告寫得這麼清楚,到底要不要動起來至少辦個林智堅市府涉嫌瀆職?還是顏色對了就沒關係?
還有那個空降仔莊競程,難道你出來選新竹市長,以後工程也可以比照這樣發包嗎?話給我講清楚喔!
莊競程 有志者是競程 https://www.facebook.com/Power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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