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卦
💨 剛冒煙
❓
應執行刑是法律人的遮羞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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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看到一個女高中生取精告繼父的新聞
判決的結果是:
分別處4年2月、 5年、5年4月(大概就是這種額度)
應執行8年
那不就變相違反刑法最低的規定?
還是
其實最低刑(性交三年以上)
違反一次兩次三次多重犯同一罪具有折扣?
但也只有性交或是公然侮辱等可以讓人重複
犯的罪能夠打折
(應執行刑)
為什麼刑法不把打折的概念寫明白呢
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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