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監聽高金素梅14年才辦涉貪案?律師聲請調閱認可書 確認證據能力
國安局監聽高金素梅14年才辦涉貪案?律師聲請調閱認可書 確認證據能力
https://reurl.cc/7Y4vZd 2026-09-01 16:13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貪案,今傳喚高金素梅「核心」助理張俊傑行準備程序;張的律師團爆料,國家安全局自2013年起以「國安監聽」名目對高金素梅進行長達14年監聽,缺乏合理法源依據,爭執監聽譯文的證據能力,法官列爭點處理。
張俊傑的律師李岳洋表示,國安局對金素梅案相關被告自2013年即開始監聽,直到今年才以貪汙罪名搜索、約談高金素梅,李說,調查局國安站發動偵辦前,刻意向國安局去函確認監聽譯文具備證據能力,向法官聲請調閱台灣高等法院認可相關監聽合法的公函等資料。
張俊傑的另名律師洪維駿表示,2026年2月10日辦案人員大批提示監聽譯文給共犯,依法律規定,「國安監聽」的證據應使用於國家安全預警之用,且聽一段時間後,有定期回報義務「怎麼會從14年前開始監聽,在連續聽了十幾年後,終於蒐集到貪汙的證據而查辦?」也質疑證據不合法,批檢調蒐證程序有疑義。
根據張俊傑律師團2名律師所主張,承審法官林承歆已加列於庭前整理的爭點之內,容後處理。
台北地檢署今年6月8日起訴高金素梅共24人,檢調認定,高金素梅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詐欺取財罪,並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計包含公費助理薪資、加班費等,高金素梅的不法所得為787萬元,對她具體求處12年6月以上徒刑。
檢方控訴張俊傑涉及「詐領助理費」、「十一影像公司驗資不實」、「詐領多族群協會補助款」、「違法進口快篩」等案情,指張的犯罪所得高達1518萬923元,對張求刑16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張俊傑起訴移審後以1000萬元交保,接受科技監控,今天以狀子答辯,表示除了詐領公費助理費所涉的貪汙詐領公有財物罪名外,其餘罪名均認罪,張辯稱,部分公費助理薪資給自費助理用於國會辦公室相關支出。
高金素梅案法官上月25日、28日、今日行準備程序,目前已有多名被告對違法進口快篩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輕罪認罪,今再傳喚張俊傑、高金素梅的公費助理林怡君、吳素卿3人出庭,已對除高金素梅外的23名被告開完一輪準備程序庭,預計10月27日下午傳喚高金素梅出庭。
6.備註:
--